龙游县检察院监督收监两名罪犯
作者:林建平 叶晓明 发布日期:2016-10-17 16:16 新闻来源:龙游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龙游讯 10月14日,在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的两名罪犯周江丽、李彬分别被交付到衢州市看守所、龙游县看守所执行刑罚。

龙游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要求,通过对2006年至2016年这十年数据的筛选、比对、再核实,清理出监督线索。据查,罪犯周江丽、李彬两人因危险驾驶罪先后于2015年3月、2016年2月年被刑拘,后被取保候审。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江丽利用上诉判决生效后收监执行环节的漏洞,一直逃脱在外;而李彬则以自己身体患有多种不适宜羁押的疾病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而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去医院进行医学鉴定,妄想以此逃过法律责任的追究。龙游县检察院在查实该两起案件情况后,及时向当地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此次“多部门联动、精细化比对和重原因查找”三步骤专项清理活动的顺利开展,既疏通了各部门交付执行环节存在的不通畅问题,也有效地堵住了刑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使刑事判决不致成为“ 一纸空文”,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