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汪瀚检察长到温岭调研绿色司法

作者:葛象慧 发布日期:2016-11-25 16:07 新闻来源: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温岭讯 11月22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来到温岭,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践行绿色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进行调研。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君、温岭市委书记徐仁标等陪同调研。

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汪瀚检察长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温岭市检察院检察长俞信波关于践行绿色司法相关工作的专题汇报。今年以来,该院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强化检察主责抓绿色执法办案、延伸检察服务抓绿色法治保障、注重队伍建设抓绿色检察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汪瀚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温岭市检察院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推进渔业执法监督等做法,他鼓励温岭市检察院要成为绿色司法的试验区和好望角,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汪瀚检察长指出,绿色司法的核心是规范、理性和文明。践行绿色司法,要严格遵守司法规律,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权益保护工作,当好服务发展的“店小二”,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汪瀚检察长强调,当前,浙江检察机关面临着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两项关键任务。对此,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工作中牢牢把握:

在继承中谋发展。检察机关要紧扣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以改革为契机,不忘初心,厘清职责,强化主责,围绕法律监督主题规范履职,在新起点上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维护司法公信力。

在改革中谋发展。检察机关面临着多项重要改革任务,要趁势而动,在改革中探寻发展之路。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科技运用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能力。

在特色中谋发展。各地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社情、民情和案件分布特点,寻找检察工作着力点,打造特色品牌。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构建法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汪瀚检察长寄语全体检察干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不负人民期待,这是我对温岭检察院的期望,在此也和全省检察干警共勉。”

座谈会前,汪瀚检察长一行还走访了温岭民营企业万邦德集团,认真了解企业关于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打击涉企犯罪等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