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检察院以庭审复盘模式助推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能力提升
作者:余良任 发布日期:2016-07-29 13:12 新闻来源: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岱山讯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时转变司法理念,岱山县检察院推出庭审复盘模式。由公诉、自侦部门会同法院原主审法官,对已决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庭审经过进行回顾总结,通过互议互学、交流点评,查找、解决自侦案件查办中的薄弱环节,提升取证固证、庭审指控水平。日前,已对多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庭审复盘,效果良好。
  围绕庭审证明标准进行评议,促进侦查取证能力提升。对案件侦查经过的复盘评议,须围绕庭审证明标准,有针对性地展开。通过各方的点评、建议,及时发现案件中的证据瑕疵或侦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促使自侦办案部门对证据至上的理念有更深刻的理解,对判决证明标准和证据裁判规则有更准确的把握,进一步提高取证固证、形成证据链的能力,从而有效解决职务犯罪案件证据获取难、定罪量刑要求高的难题。
  站在法官审判视角进行指引,促进出庭指控能力提升。对案件庭审经过的复盘评议,须围绕庭审实质化新要求展开。通过回看庭审录像,由主审法官从审判视角对公诉人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表现进行细致点评,并就出庭指控效果作出理性评判。其他参加庭审复盘的人员就庭审整体感受、公诉人的法庭形象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促使公诉办案人员充分认识自身在举证质证、即席答辩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转变公诉理念、提升庭审实质化背景下公诉人依法履职能力。
  立足大控诉格局进行规范,促进侦诉协调监督能力提升。自侦和公诉部门要以构建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型侦诉关系为目标,充分利用好庭审复盘平台,积极发挥个案对类案的引导作用,就复盘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瑕疵,互相监督、互相指正,确保程序到位、司法规范。同时,通过开诚布公交换意见,促使两个部门在案件事实认识、证据把握等司法实务问题上达成一致认识,提升查办和指控职务犯罪水平,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