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践行“绿色司法” 努力构建“绿水青山”式的良好法治生态

——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作者:阮家骅 林 可 发布日期:2016-08-16 14:44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8月15日至16日,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全面总结201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对“十三五”时期高水平推进浙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作了研究部署,并率先提出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作出重要批示,勉励浙江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重要指示,以标杆姿态推进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作重要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作工作报告。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准确把握绿色司法规范、理性、文明的内涵,以检察司法的生动实践构建法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以标杆姿态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意识,以更高站位高水平推进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放在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服务大局上更加敢于担当、有所作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司法为民,要与进俱进,做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

  今年3月省检察院出台服务非公经济21条意见,提出做到“轻拿轻放”、“两个慎重”、“一个妥善把握”和保障律师权益等充分体现绿色司法理念的思考和实践。会议对如何践行绿色司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指出要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效能,做到更加注重谦抑司法,更加注重突出办案重点、优化办案结构,更加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宽严相济,更加注重延伸检察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侦防、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五大检察监督体系。从会上获悉,浙江检察机关将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才队伍、科技信息化、现代化检察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保障,同步建立一整套绿色司法保障机制。

  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十五检会议召开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据了解,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7418人、起诉387564人;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对不构罪依法不捕50945人、不诉23863人;促成刑事和解6419件,依法对665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宽缓处理。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方面,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434人,渎职侵权犯罪1876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580人,处级596人,厅级以上40人。在国际追逃专项行动中缉捕、劝返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法律监督工作方面,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追捕、追诉12504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5039次。

  会议还对《高水平推进浙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讨论稿)》以及队伍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等6个子规划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据了解,规划设定了“一省三区一高地”的具体发展目标,即今后五年浙江检察机关将打造保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标杆省份,打造公正文明司法示范区,打造检察业务专业化建设引领区,打造检察人才队伍高地,打造检察信息化建设先导区,进一步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和省委关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金融改革、创新强省等转型升级“组合拳”,进一步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规划,从2016年起,浙江检察机关将强化诉前主导作用,通过深化客观性证据审查工作完善检察机关证据审查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庭审指控能力,以示范的标准严防冤假错案。

  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省院特约检察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