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锤砸下去,盗窃变抢劫
作者:陈梦笳 发布日期:2017-12-26 16:12 新闻来源:常山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常山讯 小偷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情急之下用羊角锤砸事主。就是因为这一锤砸下去,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性质从盗窃转化为抢劫。12月22日,犯罪嫌疑人朱长根因涉嫌抢劫罪被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曾经因盗窃罪“二进宫”的朱长根刑满释放出狱后仍未改掉偷盗的恶习,准备“重操旧业”,并将目标锁定在本村一对独居的老夫妻身上。今年10月11日早上,犯罪嫌疑人朱长根趁被害人朱某英的丈夫出门做工时,迅速爬窗进入朱某英家中实施盗窃,朱长根在朱某英家二楼和一楼堂前翻找,均未找到财物,但在一楼堂前看到一把羊角锤,做贼心虚的朱长根将羊角锤拿在手上壮胆。之后,朱长根又到卧室翻找财物,未料将正在睡觉的朱某英吵醒。朱某英醒来看到犯罪嫌疑人朱长根便喊了他一声,犯罪嫌疑人朱长根因害怕朱某英将人喊来抓自己,便使用羊角锤朝朱某英头部砸下去,直至将朱某英砸伤后逃离现场。

朱长根万万没想到,案发后第二天就被民警抓获归案。12月15日,常山县公安局将朱长根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12月22日,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朱长根。

经办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罪、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朱长根在入户盗窃的犯罪行为被发觉后,为抗拒抓捕,使用羊角锤砸伤被害人朱某英,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规定的条件,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