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部正式运作
作者:郑嘉男 曹雯婷 发布日期:2018-01-19 10:45 新闻来源: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舟山讯 1月18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部工作方案》出台,这意味着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部正式开始运作,这也是舟山检察进入“自贸区时代”后的又一里程碑。

  今后,舟山市检察院自贸区检察部将形成自贸检察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涉自贸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和作用,依法办理走私及自贸区范围内涉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同时,加强对涉及自贸区各类案件司法和行政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为自贸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提供司法保障。

  自贸区检察部将通过签署合作行动备忘录、开展联席会议、加入政务信息网等形式,建立与自贸区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重点围绕信息共享、研判会商、课题研究、法治引导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推动建立符合自贸试验区特点的执法、司法、监督信息互联互通的‘两法衔接’平台。”舟山市检察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部主任谢敏贤说道。

  除此之外,自贸检察人才智库建设也已列入自贸区检察部今年的重点工作,该部将聘请高校和市属相关部门的学者人才担任智库专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油品、金融、贸易等专业领域的教育培训,完善检察干警知识结构,为自贸区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进一步提升自贸检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