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施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获评“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
作者:龚婵婵 发布日期:2018-12-26 16:54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12月26日杭州讯 今天下午,2018浙江省民生公益峰会暨“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颁奖典礼在浙江日报国际会议厅举行。经征集申报、资格审查、公众投票等环节,浙江省检察机关施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近600个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并斩获“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殊荣。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出席会议。

自去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嘱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55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96件,依法督促整改了一大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效保护了公共利益。

据统计,在环境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浙江检察机关共督促保护耕地、林地近2000亩,清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40余万吨,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近9000公斤,追缴资金4.8亿余元,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据悉,本次活动由浙江日报社联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主办,旨在总结、弘扬浙江省民生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挖掘在民生制度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或民生服务中的重大举措、创新做法。本次活动共评选出60个“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