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不停、笔耕不辍的检察匠人

——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陶建军

作者:董佳丽 发布日期:2018-12-03 11:31 新闻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陶建军,198412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曾任绍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公诉处处长等。所获荣誉:浙江省检察业务专家、浙江省检察机关专家型公诉人才、个人三等功等。


 

缘结公诉 履职有担当

      “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这段话,陶建军已经说了二十余年。尽管如此,每一次,当他站在公诉席上,面对庄重的庭审现场,他的内心仍然升腾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感。

      回溯34年前,初入绍兴市检察院的陶建军被分配到刑事检察二科担任书记员,从那时起,他便与公诉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更好地承担审查起诉工作任务,他先后参加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大专、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和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律本科的学业,凭着一股韧劲,他不仅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还学以致用迅速掌握了岗位技能,很快适应了办案节奏,1991年被任命为“检察员”法律职称并任刑二处第一办案组组长。

      1984年到1997年,再从2008年到2015年,他主办的案件不乏一二审重特大和有影响的复杂敏感案件,出庭公诉了震惊全国的被告人许德勇持枪抢劫作案,承办宁波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受贿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参办公安部督办的“银行卡1号”97人电信诈骗案等等。身为一名公诉人,他深深懂得“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的道理,多年来,他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一丝不苟、精心审查,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从检34年来,最欣慰的是从事公诉工作的21年间,承办和审批的案件中至今还没有出现过一起冤假错案。”回忆整个公诉生涯,他如是说。

      在担任公诉处处长的八年间,陶建军坚持“提速、增质、监督、创新”的工作基调,积极探索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量刑程序规范化、认罪轻案程序改革等公诉方式改进机制,在全处积极倡导“人人有长处需要相互学习、人人有个性需要相互包容、人人有缺点需要相互提醒、人人有困难需要相互帮助”,营造和谐氛围。公诉处(公诉一处)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和“五好党支部”,2009年至2011年还连续三年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部门。

 

笔耕不辍 匠心绘正义

      1995年,是陶建军职业生涯的第十一年。在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的审查提审、出庭公诉中,他第一次有了办案的疲惫感,也是第一次萌生了“写作”的冲动。

      这一年,他赴原绍兴县(现柯桥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科任副科长,挂职锻炼。有一次,他在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盗窃案件休庭后,听到法院的法警在议论“公诉人的公诉词开头他都会背了,旁听群众也听烦了”,于是,庭审结束后他静下心来,梳理总结了《公诉词开场白的八种写法》,并结合办案心得所写的《审查起诉大有文章可作》被刊登在《人民检察》上,其写作才能崭露头角。

      许是看中了他的“愿写、会写”,挂职锻炼结束后不久,他被提拔为绍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来到一个需要将实践上升为理论,又要用理论去指导实践的全新领域。“一开始完全就是逼着自己去写,”陶建军回忆说,“逼着自己”潜心钻研法律和检察理论,“逼着自己”关注检察工作和改革创新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逼着自己”斟字酌句。就是在这样的积累下,他先后撰写了各类调研文50余篇,其中被省级刊物发表14篇,国家级刊物发表11篇,担纲并完成国家级课题3个,省级课题4个,发挥了理论研究促进检察实务发展的功效和作用。

      尽管之后转转多个岗位,他还是留下了“笔耕不辍”的习惯。尤其是2017年申报《“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刑事指控体系构建——以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侦诉关系为视角》的高检院重点资助课题通过专家结题评审,并发表在《人民检察》杂志上;今年,他又申请了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获《新时代检察监督格局研究》成功,成为全省四个高检院中标课题之一。

 

挑起重担 搭梯助成长

       走上领导岗位后的陶建军,视野越来越宽,思考越来越深,尤其注重通过不断研究总结,把握办案规律,提炼工作经验,他开始把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视为自己的责任,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

       2008年,他通过严格考核答辩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称号,并积极参与“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行”赴青海、新疆等地巡回讲座。为了将检察知识生动形象地呈现在课堂上,每一次讲课前,他往往需要翻阅大量的资料和文献编写课件,他还喜欢在课堂上与学员互动,询问学员在检察实务业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为此,他还学会了PPT制作,每一帧每一页都精心设计。

     “理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我希望看到更多的青年干警多积累、多总结,把办案的点滴感想、体会升华为理性认识,再去解决同类实践问题,就会成为驾驭案件的‘主人’,而不是被动重复劳动的‘奴隶’,工作就始终会有成就感、获得感。”

     不久前,刚为河南省新乡市检察干警上完课的陶建军,又为在浙江省检察官学院参训的全体初任员额检察官上了一堂《如何构建“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审前程序》的课程,他希望自己的讲课能为每位学员带来触动,而他也在不断践行着办公室门口挂着的“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的座右铭。

     从检三十四年,检察事业已经深深地融入了陶建军的血脉,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光匆匆逝去,变的是岁月,不变的是初心。陶建军一直用自己的忠诚与担当守护着公平,用智慧和责任书写着正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和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