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飞!无人机取证助力生态公益诉讼
作者:王贯省 吴家根 发布日期:2018-04-23 15:10 新闻来源: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龙泉讯 “看到啦!非常清楚!”盘旋在山谷中的无人机实时传来现场图景,被破坏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完整地显示在技术人员手中的影像屏上,在场的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民行部检察官不禁惊呼。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启用无人机调查取证,在丽水市检察机关中尚属首次。

近日,该院民行部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该市龙南乡“山坳门”山场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林木资源被滥伐,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至今仍未修复,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掌握线索后,龙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季土元带领民行部干警联合市公安局技术人员一同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当天,技术人员利用无人机航拍详细记录了该区域的被破坏情况和整体现状,大面积裸露的山体、坑洼的地表,直观地展现在检察官面前,短短十几分钟内,即拍摄大量照片和高清视频作为证据加以固定。而这,对比传统的取证手段,实现了大范围、多角度、全方位的有效固定证据,充分发挥“无人机”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的深度应用。

获取上述直观、有力的证据后,龙泉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人对被破坏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进行限期修复,同时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进行有效监管。对逾期未处理的,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