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21年归案 遂昌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杀人案嫌疑人
作者:华锦飞 发布日期:2018-06-19 18:55 新闻来源: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遂昌讯 6月15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对一起发生在21年前的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根批准逮捕。

1997年7月,遂昌县应村乡发生一起因家庭琐事纠纷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在行凶后潜逃。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根回到老家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了解情况后,遂昌县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迅速派员深入了解案情,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在提前介入中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参与公安机关的案件分析讨论,对现场指认进行全程监督,引导侦查取证。

6月13日该案件报捕后,遂昌县检察院组成由检察长任承办人的办案组,办案人员加班加点,高质高效地完成了阅卷、审查、提讯等工作,在报捕后2日内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