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在绍兴召开
作者:胡妮娜 发布日期:2018-08-17 15:28 新闻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8月15日至16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在绍兴召开,共有17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政法干部代表参加研讨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光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浙江省副省长王双全、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等出席会议并致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晨等参加研讨会。

王光辉指出,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要更加贴近群众,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要求,善于和密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当好“护法卫士”,做好“普法先锋”;要融入基层治理,通过密切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把各种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串联起来,增强影响力,做到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宣传法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功能作用。

张文显提出,“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中,党的引领是根本保障,人民主体是价值核心。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基层社会治理办法具有点睛意义和示范作用,集中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式和中国方案,是枫桥人民、浙江人民和中国人民奉献给全世界基层社会治理的智慧方案,“枫桥经验”必将提升中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邵炳芳提出,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专家资源、科技资源优势搭建平台,共同探讨其理论、实践、制度价值,研究法治理念,交流法治经验,弘扬法治精神,更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王双全表示,新时代为深化“枫桥经验”理论研究提供丰厚土壤,新征程迫切需要“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这也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要以勇立潮头的姿态,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推广、创新的排头兵,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和浙江理论。

马卫光表示,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绍兴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要切实当好“枫桥经验”守护者、传承者、践行者,努力为推进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绍兴素材和绍兴经验。

研讨会上,来自中国法学会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学术界领军人物代表,来自全国各地的政法干部代表,以及论文作者代表等就“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思想与‘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法治价值与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等主题开展深入研讨,以理论结合实际共同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