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的“点赞之交” 正用她的身份婚恋诈骗
作者:张一诺 季淑萍 发布日期:2019-01-16 11:55 新闻来源: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金华讯 2018年10月17日,在义乌工作的姑娘小琴(化名)突然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让她去做笔录并协助调查

小琴在单位一向安分守己,怎么会和派出所扯上关系呢。

当她看到民警提供的一个微信号时,彻底傻眼了,这个陌生的微信号,头像正是自己的照片,而朋友圈,几乎是自己朋友圈的“克隆版”......

“你认不认识谢某?”当警察和她提起一个人时,她的回忆开始复苏,这个谢某,是小琴四五年前在工作中认识的,只接触了几个月便各奔东西,之后也没有联系。直到2017年,她们才互加微信,谢某除了带朋友来义乌玩过几次,几乎与她没有交集。

令她想不到的是,刚成为微信好友,谢某就打起自己的主意。

故事还要从这个谢某身上说起,她平常在一家KTV做服务生,2017年前后,她认识了被害人小磊(化名),小磊给他的印象很单纯,很体贴,比较容易相信人,加上那阵子自己手头紧,她开始琢磨起要从他那里弄点钱。

为了更好的达到目的,她开始改造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把头像换成小琴,并且时常把小琴朋友圈复制过来,在她眼中,小琴长相甜美,更容易博得小磊的好感,而且她不在金华,就算借用她的身份,也不容易被发现。

之后,她将这个微信号主角起名“心怡”,并以自己闺蜜的身份,加了小磊的微信,过起了“双面人生”,在现实生活中,她是谢某,平常还会和小磊相约出去玩;但微信上,她却用“心怡”的身份和小磊谈起恋爱。

因小琴常在圈里发一些整形医院的照片,她干脆告诉小磊,自己在金华某整形医院上班,体面的工作加上甜美的长相,小磊很快对“心怡”产生好感。

除了获得心灵上的慰藉,谢某常常会以生病要治疗、手术出问题要赔偿、爷爷过世要购置素衣等借口向小磊要钱,小到几十元,大到一两万元,小磊几乎对她有求必应。

一年多时间,虽然从未谋面,但谢某利用“心怡”的身份共骗得人民币4万余元,这些钱都被她挥霍一空。

直到2018年春节,“心怡”原本答应小磊要跟他回家见父母,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成,让小磊对她产生了怀疑。

2018年9月,痛定思痛之后,小磊决定报警,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谢某这时候已经完全入戏,案发时还以“心怡”闺蜜的身份去派出所当证人,没想到一查,她自己就是嫌疑人。

  今年1月16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谢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随着时代的发展,微信朋友圈早已不只是朋友间的小圈子,数百乃至上千的微信好友成为现代人的另一个“网络交际圈”,不少人都喜欢在圈里晒工作、晒生活、晒娃,但是这些信息也渐渐成为不法分子瞄准的目标。不要随意添加不认识的好友,朋友圈少晒如家庭住址、个人财物、孩子照片等个人隐私,也是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