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这一招还真管用!”

——越城区检察院以法之名守护绍兴古城

作者:陈媛媛 任小宝 发布日期:2019-07-15 17:13 新闻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7月15日,绍兴迎来首个“古城保护日”。这一天,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任小宝来到某建筑工地环境违法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的现场进行回访。“我们看着建筑工地污染环城河、破坏古城面貌,却无能为力......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检察院,没想到公益诉讼这一招还真管用!”附近居住的群众对他这样说道。 

在绍兴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处楼盘附近,是这样一幅景象,杨柳依依、水波粼粼,傍晚时,不时有人沿河漫步,画面十分美好。然而,就在一年前,该处还是建筑工地时,工地内私设排污口,污水肆意排入河道,生活、建筑垃圾随处可见。 

2018年9月,越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绍兴古城内一处建筑工地污水长期直排河道,后汇入环城河。该院获悉线索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赶赴现场实地核查。经先后数次实地调查发现,该建筑工地存在私设排污口,长期直排生活污水,向河道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而这些污染物最终都汇入环城河,长期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环城河作为‘城市名片’,我们有责任保护它。”该案承办检察官如是说。另查明,自2017年以来,该工地施工单位先后因“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向河道排放混泥水”“工地扬尘污染”分别被原越城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农水局、住建局处以20000元至2254000元不等的罚款。 

“该房地产公司‘有钱任性’,环境违法行为屡罚屡犯,把罚款当作‘排污费’,不断挑战法律权威,公益诉讼要勇于亮剑,以法之名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绍兴古城!”该院钱昌夫检察长在该建筑工地环境违法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专题会议上指出。2019年1月,该院经详细论证并在厘清监管部门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分别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事建筑工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建筑工地环境保护的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建筑工地环境污染行为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检查。之后,检察人员重回现场进行了踏看,该工地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工作,河道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并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