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检察院一案例入选最高检12309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
作者:雷 蓓 发布日期:2020-04-03 09:32 新闻来源: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丽水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龙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一批涉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线索成为七个入选案(事)例之一,且系浙江省唯一入选案(事)例。

       2020年2月24日至25日,龙泉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多次收到匿名群众来信来电,反映辖区内多家餐饮店的“店招”上显示提供“野味”餐饮服务,存在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不法宣传,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

       鉴于该批线索涉及公共利益损害且事关疫情防控,龙泉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当即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对龙泉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小型餐馆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排查核实。经调查取证发现,有34家小型餐馆的“店招”显示提供“野味”等餐饮服务。

       龙泉市检察院认为,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龙泉市34家餐饮店的行为助长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之风,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月26日,龙泉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浙江省首份涉“野”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对全市范围内餐饮业违法“店招”进行整顿,彻底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上述34家餐饮店限期整改,并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市餐饮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月29日,共巡查餐饮经营户210余家,提醒复工申请业主规范经营活动52人次,34家餐饮店的整改也已全部到位。同日,龙泉市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匿名信访人反馈了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