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快递?舟山检察机关主动出击阻断这条灰色通道
作者:沈聪聪 发布日期:2020-06-22 16:42 新闻来源: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舟山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邮政管理局,开展了全市寄递行业专项检查活动。 

三家单位对舟山市部分快递分拣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对“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进行了抽查,对可疑快递件进行拆包检查。并要求各经营点负责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规定,发现可疑快递件及时上报。 

“前不久刚刚判决生效的张某某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张某某等人便是通过快递寄送的方式,一次性从云南寄送了多达1700余克的海洛因到舟山,好在被及时查获,否则数量如此巨大的毒品一旦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2017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案件258件,从2017年的43件迅速增长到2019年的146件,增速明显。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预防贩毒分子利用寄递行业实施毒品犯罪,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浙检二部建〔2020〕1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引起浙江省邮政局高度重视。

为确保省院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加强舟山市寄递行业安全管理,舟山市检察院经摸排调研后,与舟山市邮政管理局签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舟山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寄递行业监管合作备忘录》,以四项抄报制度、两项专项活动的方式,破解监管寄递企业违规寄递的难题。

下一步,舟山市检察院将同相关责任部门一起,进一步规范我市寄递行业经营管理秩序,强化对寄递行业的管控力度,阻断犯罪分子利用寄递行业实施犯罪的灰色通道,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赢禁毒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