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护航“地摊经济”法治宣传活动
作者:叶太阳  发布日期:2020-06-08 19:16 新闻来源:景宁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景宁讯 “大妈大姐,我们是县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这里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野生动物保护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丽水市景宁县人民检察院红星检察室主任汤旭东向该县环城北路经营饮食的商家们说道。据了解,在6月5日下午,该院红星检察室组织法治宣传小组深入环城北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据介绍,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稳就业、促消费,景宁在全省率先打造试点路段,划定景宁环城北路区域店铺可占道经营。该院立足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职能,采取法治宣传方式,助力“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该院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之前做足了功课,对经营饮食方面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发现,商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不清楚,可能给生产经营带来隐患,遂查找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整理典型案例,制作成检察法治宣传小册子,为经营商家们提供参考。此外,该院还对法治宣传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深化法律知识理解,以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商家们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商家们提高绿色生态文明有序发展“地摊经济”的意识,为“地摊经济”繁荣经济发展提供检察保障和服务。

“检察机关的这次普法宣传很及时,很有成效,让我们知道了经营‘地摊经济’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隐患,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景宁县环城北路原生态餐厅店主说到。

“我们检察室今年提出了打造‘和美检察室’工作品牌的目标,通过我们检察人员的法治传,助力‘地摊经济’依法有序经营,推进更有质量的经济繁荣稳定,为和美景宁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该院红星检察室主任汤旭东在介绍这次法治宣传活动初衷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