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的绍兴检察样板
作者:周能兵 发布日期:2021-02-03 10:52 新闻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绍兴府检联席会议达共识、明方向,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2020年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以绍兴市被列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自身优势,坚持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智慧治理,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切实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担当,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形成了市域社会治理的绍兴检察样板,受到社会各界的点赞。


检察官回访涉案企业


深化“少捕慎诉” 做好诉源治理

“少捕慎诉”是“枫桥经验”的一大特色,释放出最大司法善意,也是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绍兴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少捕慎诉,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多措并举,特别是通过涉企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化处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绍兴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常见涉企刑事案件不起诉标准专题研究,联合法院、公安统一常见涉企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依法进一步扩大相对不起诉适用,切实减少办案负面产出。

金某是诸暨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因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了解到,金某的公司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疫情防控期间更是主动调整生产线转产口罩,支持防疫工作大局。而金某一旦获刑,公司复工复产必将遭受重重压力。

对此,诸暨市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并公开不起诉的理由与依据,得到与会代表的支持认可。最终,诸暨市检察院依法对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帮助其公司在重回经营正轨的路上“轻装上阵”。这一“慎诉”案还获评2020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优秀案件。

司法有尺度也有温度,绍兴市检察机关大力探索推进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化处理,从行为危害性、当事人认罪态度、企业经营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2020年,对涉轻罪案件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36人、不起诉161人。

绍兴市检察院还联合法院、公安、税务等部门,会签《关于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相关会议纪要》,统一全市涉税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并切实解决发案后当事人补缴税款“受阻”从而影响对当事人从轻处理等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绍兴市检察机关准确理解和实施少捕慎诉的精髓和要义,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2020年,适用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达到89.13%和98.37%,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通过有效保障律师参与量刑协商、案件繁简分流等方式,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


对古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用好“检察建议” 打好“法治补丁”

一份高质量检察建议,能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绍兴市检察机关将“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让检察建议精准发声,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

柯桥区97岁的沈老先生针对当地一棵百年南方红豆杉“生命垂危”情况,给柯桥区检察院写信,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公益保护。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收信后迅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据调查,柯桥区共有百年古树2万多株,但不少古树名木出现死亡或濒临死亡等情况,有些还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破坏古树名木现象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柯桥区检察院向当地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辖区开展排查,对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损害状况予以按需处置,建立完善古树名木养护、复壮等相关责任制度,等等。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古树保护专项行动,做到“一树一查看”,并制订“一树一策”的保护方案。一份检察建议,保护了一个地方的古树名木,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2020年,绍兴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检察建议调查核实机制,通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咨询专业人员意见、现场走访查验等方式“精准把脉”、靶向发力,发现类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助推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扩大检察建议的影响力。

去年6月以来,新昌县检察院办理了一系列制贩假证假章案件,涉案人数达105人,伪造的证件、公文等达300余份,涉及的假证假章种类庞杂。制贩假证假章为何如此猖狂,背后存在怎样的监管漏洞?对此,新昌县检察院在依法办好这批刑事案件的同时,开展调查,深入了解情况。

根据详实的调查报告,新昌县检察院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工程监督等方面提出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又选派检察官跟踪落实,主动对接,帮助被建议单位或通过开展全面内部清查和整治活动,或通过建立健全假证假章的监管机制、优化审核流程来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同时,相关单位陆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对假证假章问题的综合治理。

一份份检察建议,是破解社会治理的一剂剂良方。2020年,绍兴市检察机关结合区域特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越城古城保护、柯桥公租房整治、上虞海涂生态守护、诸暨机械制造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方面,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2份,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格局。

此外,绍兴市检察院还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全国首个《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大行政检察力度,推动两级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出台规范性文件47件次。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拆迁等领域行政管理风险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政府打好“法治补丁”。


检察官正在利用智慧检察监督平台进行分析研判


推进“智慧检察” 赋能社会治理

绍兴市检察机关与时代同行,发挥大数据研判引领作用,形成了绍兴检察智慧监督的新模式,用大数据赋能社会治理。

绍兴市检察机关依托自主研发的“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绍兴智慧检察建设领跑者优势,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线索研判、预判工作等功能方面的探索,以“线索引导监督”,从个案到类案办理,全方位实现智慧引领监督。

在办理一起涉保险诈骗刑事案件时,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通过对辖区内近5年的车辆保险诈骗案件进行整合分析,发现辖区内保险诈骗案件发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该院通过大数据发现,保险公司存在普遍性问题,如内部存在监管不严情况,客户车辆非正常出险后可以到保险公司“疏通”,甚至有的保险员被犯罪嫌疑人拉拢,成为骗保的共同作案人等。

骗保行为是监管难点也是疏忽点。为有效遏制保险诈骗行为,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上虞区检察院向该区保险行业监管协会及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上虞因此掀起骗保整治风暴,并整合多方力量,加强制度制约,共同推动保险行业的整顿。

通过个案到类案办理,大数据能发现问题线索,也能找到案件突破口。嵊州市检察院在调查一处无证黑加油点过程中发现,该加油点长期为周边运输企业供应柴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销售方均为宁波一家公司,且发票注明的品名为“非成品油”,后经扩大摸排,该院对发现的10处非法加油点和涉嫌销售、使用不合格柴油企业,固定运输单据、封存剩余油品。

嵊州市检察院以增值税发票为突破口,通过分析研判税务部门增值税抵账系统大数据,获取嵊州本地企业与宁波这家公司相关的非成品油发票往来情况,发现来往企业共有70余家,其中涉及“非成品油”金额合计3929万余元。全链条中存在非法设置油库、加油点,非法改装车辆运输油品,违规抵扣增值税发票的基础事实被检察人员全部查明,证据链被全面固定。

在嵊州市检察院推动下,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7家单位联合出台《嵊州市油品质量监管和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构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长效机制,涉案企业补交税费共1008.11万元。该案成为运用好大数据实现智慧检察监督的案例之一,也是用智慧检察赋能社会治理的典型事例。

检察长谈社会治理

绍兴市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认为,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绍兴市检察机关主动把“四大检察”融入“大治理”格局,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把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利用好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在推动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