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护航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作者:史隽 龚成 发布日期:2021-05-28 19:43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6月1日起,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5月28日,浙江省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商未成年人保护永恒话题。会上,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同步发布。

去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狠抓契机、转变理念、强化监督、深化创新,着力护航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助推未成年人省域治理现代化。

 

疫情之下“两不误”

4岁的小暖(化名)自出生就没见过父亲,母亲又因贩卖毒品入监服刑,小暖成为事实孤儿。

2020年7月,舟山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们经多方走访调查,对孩子展开司法救助。经过1个多月爱心接力,检察官终于赶在开学之前,帮孩子办理好了入幼儿园急需的户籍证明并送去4万元司法救助金。

去年以来,面对疫情,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未刑事案件6099件842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96件5283人,办案情况平稳有序,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保护救助也依旧稳步前行。

浙江省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各级检察院摸排665名仍在考察期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疫情期间接受帮教情况,引导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方式,依法规范做好涉案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工作,确保疫情期帮教不掉线。

指导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快捕快诉疫情期间黄某某以测量体温为由入室性侵8岁女童案、浦江县检察院从严从快办理杜某某等人利用疫情期学生上网课实施诈骗案,均获评最高检涉疫未检典型案例。

部署开展法治网课创作,如杭州市检察院联合阿里巴巴开设了支付宝平台“未来说法”法治教育栏目,对预防性侵、诈骗等犯罪进行网络普法。

与此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创新体系机制,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随着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首创的强制报告制度和宁波市检察机关的入职查询制度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发展,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8部门出台我省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细化操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强制报告与入职查询制度。

持续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通过加大早期预防、监管约束,着力破解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违法犯罪多发问题。

联合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出台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建设的十项举措;会同团省委,做好杭州萧山、温岭等全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精细化办案“责任重”

在宁波市鄞州区的鄞州二院,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里面积约为60平方米,由监控室、询问室、身体检查室和休息等候区四个功能区块组成,并拥有独立进出的隐私电梯和大门,私密性极高。

这是未成年人被性侵后的“一站式”办案特殊询问场所。该场所可以对未成年被害人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等工作,具有及时优先性、隐私保护性和全面科学性等优点。

自2016年以来,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作为全省试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在宁波市的唯一试点单位,在全国首创了“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办案机制,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取证、检查一次性到位。

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有“一站式”办案场所48个,先后对579 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取证工作。

“细节决定成败。我们秉持涉未案件无小案理念,狠抓精细化办案,审慎处理每一起涉未案件,着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说。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不纵容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03件3141人,批准逮捕1227人,提起公诉1553人,其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3人,无期徒刑以上17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中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的,坚持“宽容不纵容”,做到依法应当逮捕的逮捕、应当起诉的起诉。2020年全省共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558人,提起公诉1165人。

对涉嫌轻微犯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2020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0%和59%,同比分别上升13和14.3个百分点。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各有2个、6个案例被最高检分别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2个案例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组合拳力争“最大化”

  2020年10月20日,随着庄严的法槌徐徐落下,浙江首例网络销售伪劣儿童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公益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和浙江省妇儿基金会签订协议,约定赔偿金由省妇儿基金会代管,用于未成年人疫情防护等公益性支出。该案的办理,开启了融线上线下一体的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模式,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中具有积极意义。

“精细化办案是基础,社会化治理是根本。司法实践中,我们不仅注重办案质效,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浙江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余晓敏说。  

先是统筹、灵活运用各项检察监督手段,努力将检察环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极致。

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不立、重罪轻判,对未成年人错误立案、轻罪重判等问题的监督。一年来,全省共立案监督315件503人,同比增长1倍,纠正漏捕、漏诉116人,同比增长43.2%,提起二审和再审抗诉38件。

    对于性侵、遗弃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或缺失行为,加大监护干预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92件95人,其中支持变更监护权、追索抚养费等起诉68人,督促民政等部门变更、指定监护人27人。

聚焦未成年人食品产品、校园周边、公共服务、个人信息等安全领域,加快探索涉未公益诉讼。一年来,全省共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18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75件,民事公益诉讼6件。

同时,力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入挖掘案件的背后问题成因,以检察建议、专题报告、机制创建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校园安全和受教育权领域治理、涉未成年人公共服务领域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和不良读物领域治理,以及涉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领域治理等。

“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守未检初心,强化政治锤炼,勇担职责使命,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亿万家庭幸福安康,作出不懈努力。”孔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