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 让红色记忆永不褪色
作者:钟园园 杜佐哨 发布日期:2021-07-03 16:42 新闻来源: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平阳讯 浙江省平阳县素有“浙江延安”之称,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此召开,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由此北上。在平阳这片红色热土上,涌现了一大批革命仁人志士,为中国革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平阳县现有革命文保单位21处,散葬烈士墓91处(其中文保单位1处),分散在平阳县昆阳镇、山门镇、凤卧镇、水头镇、腾蛟镇、怀溪镇等乡镇。

“看着烈士墓周边杂草丛生,我心里十分不好受。”“个别革命遗迹维护有待加强”……今年3月,在一次下乡宣讲中,有群众向检察官反映平阳县部分烈士墓存在长期无人管理、缺少维护等问题,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

 守护“红色根脉”,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平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实地走访县内3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史迹,发现辖区内有13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破损、年久失修、周边环境杂乱等问题,此外,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等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存在未配备消防设施、疏于修缮保养的问题。

摸清“底数”找准检察监督的方向。针对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平阳县人民检察院经请示上级检察院批复后,于今年4月分别对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依法履行烈士纪念设施监管职责案和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未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案进行立案审查,并向两家主管部门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红色军事史迹。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当地的红色军事史迹开展修缮保护。目前,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辖区内的17处红色军事史迹得到了有效保护,烈士公墓、纪念馆及散葬烈士墓被破坏的环境已进行修复清理,中共浙南委员会成立旧址的烈士纪念碑已进行重造,恢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保护好红色文化遗迹,守护好红色根脉,让英雄受到应有的尊重,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下一步,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做好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后半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履职,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助推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