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疗效!18岁的他竟持刀“医闹”
作者:郑佩娜 张利娜 发布日期:2022-01-06 14:50 新闻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乐清讯 不满疗效就冲动“医闹”给医院施压,就能达成目的了?看这一次,就构成犯罪了。

2021年12月24日,经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3年出生的陈某某,年纪轻轻却有隐秘的男性疾病困扰。从2021年8月份开始,他一直在乐清市柳市镇某医院治疗。一个多月来,他治疗了七八次,花费了1.6万元治疗费。虽然通过针灸、药物等方法,陈某某的问题有些许改善,但是远远达不到他的预期。“不是说半个月就能好吗?怎么看了快两个月了都还是这样,这医院一定是骗钱的!”陈某某越想越气,且看病也花光了他的所有积蓄,他暗暗计划着如何让医院退款。

10月13日上午,陈某某揣着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再次到该医院与他的主治医生再次咨询治疗方案。“为什么我都花了两万块,病还没有治好!”面对陈某某的质问,主治医师安慰他先复查一下,但陈某某很快提出要见院长。一言不合之下,他立即掏出匕首架在医生颈部,情绪激动地要求见院长、要求退款等话。院长赶来后,经过不断的劝说和妥协,主治医师离开了陈某某的挟持。最终,医院给陈某某退还了全部治疗费用1.6万元。拿到钱后陈某某立即逃离医院。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天陈某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1月25日,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陈某某系持刀威胁他人,强拿硬要财物,触犯了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后于2021年12月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24日,陈某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寻衅滋事罪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维权要合法、合理。任何一个医生、医院、患方都不希望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许多患者家属的不冷静行为有可能激化医患矛盾,甚至触犯法律。以暴力违法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必然会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危及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医疗纠纷没有赢家,一旦发生,患方需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