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1-17 09:02 新闻来源:浙江日报 浏览次数: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贻影代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2023年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以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为目标任务,以数字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为基本路径,以锻造新时代浙江检察铁军为根本保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加快打造“重要窗口”、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