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小汪又“犯事”了
作者:丁丁 发布日期:2023-11-10 09:41 新闻来源: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两个月内,老汪多次接到“民警”来电,称儿子小汪“犯事”了,每次“犯事”的理由各不相同,却都被告知“只要交了钱,就不用被拘留”……2023年9月2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小汪、阿东涉嫌招摇撞骗一案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小汪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阿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2月的一天,老汪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派出所“许警官”,说自己儿子小汪违法了,让他赶紧给小汪转10000元保证金,不然儿子就要被拘留了,并承诺等案子办结,这笔保证金会原路退还给老汪。

“许警官,我会尽快凑钱给小汪转过去的!”儿子有违法前科,“民警”的这通电话令老汪深信不疑。尽管儿子不争气,手头也没多余的钱,但爱子心切的他还是向亲戚借了钱并转给了小汪。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老汪却再次接到“许警官”的来电得知小汪又“犯事”了……

这次小汪在外面借钱抵押了三个奢侈品包,结果出借方说这些包是假的要报警,需要老汪拿出5000元保证金给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否则就要被刑事拘留。老汪听后气不打一处来,原本不想再管儿子的事,但在“许警官”的劝说下,老汪还是凑齐了钱打算到派出所交钱。结果“许警官”却说让他把钱直接给小汪就行,他会转交给警方的。

没过几天,“许警官”又联系老汪说小汪做二房东欠了别人钱,由于儿子当时在租房合同上签了字,他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交15000元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无奈的老汪,只好再次凑钱交给了小汪。

之后的两个月,老汪陆续接到“许警官”电话,每次都是以不同理由要求他交钱,并让他通过小汪转交给警方,前前后后共转了4万余元。

直到4月中旬,老汪询问“许警官”退还保证金的事,却被告知钱已经退给了小汪。老汪细想不对,立马询问儿子究竟有没有收到钱,结果他支支吾吾地说钱已经花掉了。经过再三追问,小汪承认“许警官”不是真的民警,而是自己的朋友阿东……了解真相的老汪气得直跳脚,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小汪和阿东被抓获归案。

经查明,小汪因前期生意亏损欠下大笔债务,父亲老汪帮衬还利息,却是杯水车薪。于是,急于还钱的小汪通过网络赌球方式赚钱,非但没有翻本,反而把本金输得精光。被债主逼急了的小汪最终找来朋友阿东冒充派出所民警,给父亲打电话骗钱。出于朋友义气,阿东多次按照小汪编造的理由,假扮成“许警官”给老汪打电话要钱,最终被老汪识破。案发后,阿东后悔万分,主动赔偿老汪损失并取得谅解。

“我真的很对不起我的父母,我也知道钱是他们借的,等我出去后一定洗心革面,好好找一份工作。”在讯问室,小汪向检察官忏悔了自己骗父亲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中,小汪一时糊涂找朋友阿东冒充民警身份骗取父亲的钱款,不但侵害了父亲的财产利益,更对国家机关威信造成严重打击,最终深陷牢狱;阿东因为所谓的朋友义气,造成自己触犯法律;老汪轻信阿东伪装的“许警官”身份给付钱款,导致钱财损失,三人均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今天这番局面。

检察官想再次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群众付款转账,如被要求给付钱款,请当面核实身份,并及时向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以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注:涉案人物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