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检察持续做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作者:林杰荣 发布日期:2023-11-14 09:56 新闻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系宁波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政法队伍。

       据悉,奉化区检察院格外重视规范机制凝聚保护合力。将妇女儿童保护纳入年度检察工作“四大行动”,强化流程跟踪,同步推进妇女儿童权益联动保障行动及辖区内多部门联合构建未成年人全流程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与人社等部门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妇联、民政等9家单位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实施办法,规范构建“线索发现-处置干预-跟踪回访”未成年人保护全闭环。依托强制报告发现并妥善办理一起涉未虐待案件,获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同时,奉化区检察院注重以高效办案强化精准保护。围绕妇女儿童相关问题,在全市率先推行“不起诉宣告+训诫”、“涉罪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护”、“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等做法,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保障妇女平等就业、规范未成年人进入电竞酒店、歌舞厅场所、文身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开展全平台全行业整治4次,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困境妇女司法保护、规范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场所经营等6份工作意见,办理的全省首例未成年人申请恢复学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入选省检察院指导案例。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暴露出的亲情陪伴管束缺位等共性问题,奉化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由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入驻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站点配备20名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50名常驻资深志愿者,通过常态化开展全区排查,已对近20名履职不当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10名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

       奉化区检察院还非常注重品牌创新来推动长效治理。将原有普法团队升级打造成“蔚蓝”法治宣教品牌,依托“线上+线下”的刑事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创新六大普法宣教模式,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法治进村社”、“法治进企业”等,结合相关主题检察开放日构建妇女儿童普法新框架,与行政单位、社会志愿者、律师、教师等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等多种法律政策普及线上直播和线下宣讲,帮助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普法受众累计约12万人次,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展评铜奖等。此外,该院会同妇联等单位开展困难妇女儿童专项司法救助沟通协调工作,联合慈善总会设立“蔚蓝”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依托司法救助巩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成效。

       奉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持续深化机制引领、办案创新、治理延伸方面下功夫,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