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三年促成民事检察和解379件

——浙江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作者:阮家骅 发布日期:2023-11-16 08:34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杭州市富阳区花坞南路某小区是建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旧小区,居民大多是老年人。为改善居住环境,居民老陈等人与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建设公司承建居住单元楼的电梯加装工程,工程总造价54万元,工期60天。居民们支付了43万元工程款,期盼着电梯能早日建成使用,而建设公司的表现却不给力,入场完成基坑施工后,就停止作业。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老陈等人不得不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该案的是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经走访查明了情况,因为经营不善,该建设公司已将收取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名下多个电梯加装项目停工,并引发了多起纠纷。为化解这一矛盾,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主动与法院沟通,共同推进调解。经多方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合同,建设公司分期退还陈某等人工程款37.28万元。为实现小区居民的“电梯梦”,检察机关协助老陈等人与其他建设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并跟进协调直至电梯投入使用。

11月15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召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民事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新闻发布会,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上述陈某等人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件。

从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促成民事检察和解379件,覆盖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类型,其中2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10个案件被最高检刊发推广。孙颖介绍说,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始终。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往往争议较大、矛盾较深,检察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更加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既促和解,又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接受法院正确裁判,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如在余某某申请监督案中,姐姐邵某某将自己购买、登记在母亲叶某某名下的房屋卖给弟弟邵某、弟媳余某某,邵某、余某某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叶某某又将房屋出卖他人。姐弟之间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应否退回、剩余购房款应否支付产生纠纷。法院判决邵某、余某某继续向邵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邵某、余某某二人因此离婚。家人之间纠纷多年,矛盾深重。检察机关“情理法”三管齐下促成和解,一揽子解决了后续可能发生的多个诉讼,唤醒亲属间的温情和包容,给房产引发的争议画上一个句号。

在执行活动监督中,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帮助当事人消除对立、寻求对策、实现权益,助力解决群众烦心的执行难问题,三年来共促成执行监督案件和解85件。

支持起诉案件对象多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检察机关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加强诉前、诉中引导和解。如诸暨市检察院支持27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在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的同时,联合法院等促成调解,帮助劳动者成功追讨全部欠薪20万余元,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孙颖说,浙江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群众视角出发,创新多元解纷模式,运用“和解+听证”“和解+司法救助”等模式,在民事检察环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省检察院出台《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规定》,以公开听证搭建对话平台,以听证促公开公信,一体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听证和矛盾化解。三年来,全省共就290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听证,促成和解69件。

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还通过“和解+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环节开展司法救助,共为14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64.3万元,同步促成和解74件。如席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中,被执行人钱某某、陶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席某某年老多病,没有收入,因为执行问题常年信访。检察机关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席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以此为突破口,召集村干部、被执行人亲属等参与协调,由钱某某亲属代为赔偿3.9万元,将邻里间16年的积怨化解。

在监督办案基础上,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了“枫桥式检察e站”线上服务平台、“四明”和解工作办法等一批特色品牌。特别是检察机关聚焦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深化以案促治,推进长效常治。如永康市检察院在办理卢某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检察和解案发现“医院院前急救基础建设滞后,急救‘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等问题后,以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安、卫健、通信、财政、应急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该市加大了院前急救建设投入,对急救车辆进行了5G专网改造,依托省云急救平台基站、口述、卫星三重定位,构建了“电话响起、急救开始”新模式等,最大限度缩短抢救接力时间,推进城市大脑“永葆E康”项目建设,为当地“院前医疗急救”数字建设提速加码。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支持起诉案件中暴露出的加梯工程项目资金监管缺位问题,督促在全省率先开设资金监管帐户,确保专款专用,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探索防范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风险隐患,为惠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孙颖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事检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建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