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3 11:3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ZJXL-JCY-202301

四、招标项目内容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款定期存款,资金规模:人民币1400万元

存款期限为一年定期存款

注:存款将根据招标人的资金到位情况存入中标银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具有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书,并承诺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五)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投标的,可统一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投标主体。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02月13日12:00起至2023年02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网上招标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或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政采云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

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曹威

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传真:0571-85024997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B-2座1107室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81006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