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 零距离 主动“晒出”检察办案过程

——平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获全国人大代表点赞

作者:钟园园 李 鑫 发布日期:2023-05-13 09:55 新闻来源: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平阳讯 “第一次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加强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效的决心。”5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陈爱珠受邀参加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检察机关主动“晒出”办案过程,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给予肯定。

活动中,平阳县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余钟桦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标准等具体情况,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对受邀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的代表委员表示感谢,希望他们客观、公正、深入地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同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评查以“翻阅卷宗+现场发问”、检察官现场答疑解惑的方式进行。与会代表委员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全面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评查案件的事实认定、文书质量、办理成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公正、全面评查和点评,还就涉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提出问题,检察官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现场答疑。

下一步,平阳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探索建立以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的外部监督体系,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制约合力,切实做到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