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随着改编自上万例真实案例、揭秘境外网络诈骗产业链内幕的反诈电影《孤注一掷》的热映,“缅北诈骗”、“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话题又一次次登上热搜榜。身陷诈骗集团魔窟,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些看似离我们很遥远,却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8月16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将一起王某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王某就是现实版“潘生”。
“去缅甸赚钱容易,最少也有八九千一个月。”2020年3月初,在家务农的25岁小伙王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叫飞哥的人,听其介绍去缅甸打工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挣钱容易,王某心动不已,随即联系飞哥打算搭上这班致富“列车”。
坐飞机直达云南后,王某根据飞哥指示坐上了一辆面包车。“面包车把我送到了一条河边,然后在地头蛇安排下我又坐了皮划艇偷渡到了缅甸。”在飞哥的安排下,王某辗转偷渡去了缅甸的诈骗窝点,自此,开始了他梦魇般的“异国赚钱之旅”。
诈骗窝点在缅甸的一处大楼里,一楼对外售卖烟酒,二楼开始便设立了一道道铁门门禁,由保安看管,对楼内人员售卖烟酒副食等并为员工们提供住宿。三楼至五楼便是王某等诈骗团伙员工工作的地方。“一起从事诈骗的人多的时候有四五百人,但大多数没有通行证不能离开大楼,诈骗成功能有10%的提成。”在结束了简单的“岗前培训”后,王某被分发了几台用来诈骗的手机开始上手“工作”。
一开始确如飞哥所说,诈骗窝点内包吃包住,还会分发生活费,而王某每天仅需通过抖音等聊天软件添加中国境内的好友,用事先准备好的诈骗话术进行聊天,一步步取得对方信任之后,将手机上交给组长,由组长对被害人实施“杀猪盘”诈骗。由于“生意”不好,在干了几个月后,王某这个诈骗团伙又被整组卖给了另一个团伙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待遇也开始变得越来越苛刻。
业绩不好的王某,细算自己近一年来,仅分到5000余元提成,钱赚得并不多,而且由于从事犯罪行为,其内心的不安也越来越强烈,便提出要辞职回国。
正所谓上船容易下船难,飞哥这时也暴露出了真实嘴脸,要求王某支付2万元才能赎身离开。原来,虽然按照公司的比例分成,每成交一单会得到提成。但实际上,所谓的免费吃住都是员工欠公司的费用。与家人关系疏远且积蓄不多的王某只能继续从事诈骗活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飞哥开始不满王某还债速度太慢,要求王某加班聊天“赶业绩”。“后续一天要聊超过12小时,因为没有业绩,被关、挨饿、挨打那也是常有的事,身上也都是伤痕”,回忆起当时场景王某不禁湿了眼眶。2021年8月,实在不堪忍受的王某终于鼓起勇气与家人进行了联系,希望帮助赎身。在王某家属支付完2万元后,王某才成功离开诈骗窝点返回国内,历时一年半的诈骗之行终于告一段落。
2022年12月,飞哥等人被一网打尽,通过查询员工就业信息,2023年1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于2023年5月被移送上虞区检察院审查办理。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虞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向上虞区法院提起公诉,王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