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检务公开 | 检察知识 | 重点关注 | 检察动态 | 检察风采 | 法学苑地 | 省外传真 | 图说检察
[举报须知] 举报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基层传真
云和县检察院下派农村法律指导员工作成效明显
作者:周金燕  时间:2008-07-01  新闻来源: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2007年8月15日,云和县检察院选派17名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业务骨干到4个乡镇28个行政村任法律指导员。这是该院服务 “平安云和”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举措,也是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检察机关基本职责的具体体现。下派的法律指导员采取不驻村、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工作期限从2007年8月开始到2008年12月结束。主要帮助农村干部群众妥善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参与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事件,协助纠纷调解,及时掌握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因素。到目前止,法律指导员累计下乡80余人次,为村民上法制教育课1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20余起,为村民讨回被拖欠工资2万余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
  走访农户,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指导员走村入户,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所盼,调查了解当前村民法律素质程度及需求,及时给村民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和现场法律咨询,受教育村民达2000人次。针对当前农村的山林地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重点工程征用土地、土地调整等突出问题,深入浅出地向村民讲解如何签订合同、如何依法处理纠纷等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今年上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法律指导员认真做好对所在村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提前作好法律宣传工作;换届选举过程中,加强对村两委会候选人的法律培训,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换届结束后,又对新当选的两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积极引导村干部依法实行村民自治。
  关注民生,为村民排忧解难。法律指导员下村重点关注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先后为云丰乡后垟村、杉板坑村的村民讨回被拖欠的工资2万余元,深受村民的一致好评。派往云丰乡的法律指导员在后垟村走访得知,在2006年该村土地平整过程中,工程承包人叶某无故拖欠24位村民工资累计9000余元。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会影响到农村稳定,为此,法律指导员及时与工程承包人叶某联系,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促使叶某将拖欠村民的9000余元工资如数支付给村民。后又为杉板坑村20位村民讨回2006年被云和县某建筑公司拖欠的1万余元工资。
  调解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法律指导员认真落实司法援助措施,对弱势群体给予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嬴官司。及时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云坛乡霞晓桥村村民王世兰于2006年12月份因宅基地权属问题与同村村民王四平发生争执,云坛乡驻村干部经多次调解均无效。法律指导员通过分析,认为解决纠纷的症结在于分清该块宅基地的归属,到底是王世兰家祖上就留下的宅基地,还是王四平的山林地。通过对王四平提供的82年版山林所有权证与06版山林所有权证的对比,发现山林至北的界限标注存在细微的差异,82年版标注的是北至田勘脚,而06版标注的是北至公路,而双方发生争议的地基正在公路边上。为了搞清山林所有权归属,法律指导员又专门到实地进行了查看,调查走访该村村民,并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该纠纷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使争执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完)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义网  浙江在线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2002-2008 浙ICP备05018650号
建议使用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