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检务公开 | 检察知识 | 重点关注 | 检察动态 | 检察风采 | 法学苑地 | 省外传真 | 图说检察
[举报须知] 举报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基层传真
疲劳驾驶痛失爱女 刑事和解挽救家庭
作者:何良良 王玲玲  时间:2008-06-30  新闻来源: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吴某疲劳驾驶致使与前车相撞,同车的女儿不幸身亡,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整个家庭面临解体。新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吴某的妻子希望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根据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于6月20日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共同挽救这个破碎的家。
  去年7月12日,吴某驾驶货车由江苏开往浙江台州,同行的还有其妻子张某和女儿。车辆行至上三高速往三门方向时,由于过度疲劳、注意力不集中,与前方一重型货车相撞,致使其女儿当场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吴某负主要责任。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认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之后的调查中得知,该起事故给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创伤,吴某本人也在事故中身受重伤至今未愈,家庭状况十分困难。同时,失去女儿心情异常悲痛的被害人母亲张某书面要求放弃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
  经过细致审查并结合案件其他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以人为本、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新昌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吴某作不诉处理。(完)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义网  浙江在线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2002-2008 浙ICP备05018650号
建议使用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