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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化解矛盾 至亲邻握手言和
作者:胡 蓓  时间:2008-10-30  新闻来源: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10月29日,两星期没回家的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民吴林东,一进村先来到叔叔吴兆祖家,连声说“全是我的错,请你给我一次改错的机会。”吴兆祖扶住侄子,原谅了他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9月25日傍晚,吴林东途径邻居又是至亲的吴兆祖家附近时,发现与吴兆祖家的水槽安装有碍于自家排水,于是找吴兆祖父子“讨说法”。争执之下,吴林东捡起石头将吴兆祖家的水槽砸坏。矛盾在瞬间升级,在持续几分钟的互殴过程中,年逾花甲的吴兆祖回肠被打破,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事件发生后,吴林东向警方投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为近年来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事小多发”的特点,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案时慎之又慎,在讯问过程中一直对吴林东进行教育,使他的思想由抵触到配合逐步松动、转变,最后吴林东声泪俱下,写下了悔过书。于是检察官立即将吴林东的悔过态度向被害人吴兆祖反馈。经过几日的冷静思考,吴兆祖也在检讨自己的莽撞行为。当听说侄子要判刑进监狱时,吴兆祖放下电话急匆匆地赶到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了化解矛盾的强烈愿望。他说吴林东的家属已经向他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并初步就所有医药费用达成共识,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理。考虑到吴林东的行为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象山县检察院本着区别对待、宽严有度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对吴林东不予逮捕。
  10月29日上午,东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对该案进行调解,吴林东家属积极赔偿、补偿被害人医药费用等相关损失共达人民币13万元,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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