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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检察院探索被害人说理新途径成效明显
作者:郭亦伟  时间:2008-11-07  新闻来源: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为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创新被害人说理工作机制,着重在侦查监督、公诉和控申等部门开展被害人异议案件说理工作,争取被害人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来,积极促成18起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和解,被害人上访量比往年减少86%。

  在说理范围选择上,临海市检察院将被害人对实体上处理结果有异议,以及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改变定性、改变强制措施、不同意被害人要求抗诉的申请等程序处理有异议的,作为启动说理程序的情形。在说理内容选择上,他们着重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程度、诉讼风险、道德情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向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属等有关人员进行耐心解释,并将法言法语适当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说明。在说理方式的选择上,他们一方面采用书面说理与面对面口头说理相结合,另一方面,有选择地采用类似听证会或者现场会的形式,公开向被害方所有参与人员说理。在说理责任人的选择上,规定对于审查逮捕的案件,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人为主发言人、承办人辅助发言;对于公诉案件,一律由主诉检察官直接发言说理;对于控告申诉案件,由控申科长负责说理发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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