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出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保障干警身心健康工作规定》,提出要构建“四机制一建设”干警身心健康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四机制”具体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建立健全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干警家访制度和谈话谈心等制度,特别重视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定期邀请高校和医疗、科研单位的有关专家来院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减负降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警协作机制,妥善处理检务公共关系,建立干警正当执法权益保障制度,缓解检察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时遇到的社会压力。建立检务保障机制。改善办案办公的硬件设施和物质装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干警工资福利待遇,做好检察官等级的核定和津贴发放工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办案办公效率。建立健康关注机制。落实定期体检制度,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建立健全干警加班加点审批和补休制度,建立工间操制度和干警定期疗养休养制度,认真落实干警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办案一线干警和患病干警要重点督促,合理安排休假,切实做好因公受伤或殉职检察官的抚慰或抚恤工作。
“一建设”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挖掘和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大力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乒乓室、台球室等文化体育设施,不定期组织开展书画展、摄影展、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等文化体育活动,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