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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院严查八类纪律作风问题
作者:芦近远  时间:2008-06-12  新闻来源:上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以“大学习、大讨论”促进纪律作风建设,以纪律作风建设来保障活动成效。上虞市检察院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纠、以纠促学,加强检务督察,整顿纪律作风,对八类纪律作风问题进行问责追究:一是组织观念淡薄,工作纪律散漫;二是不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泄露案件秘密或重要文件丢失;三是工作不负责造成办案错误或工作不仔细造成不良后果;四是违反办案程序,执法不公,造成不良影响;五是违反廉洁从检规定,执法办案不廉洁,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六是违反检察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不注意检容风纪,有损检察形象;七是违规使用警车;八是中层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创新,工作实绩较差。一旦发现干警存在上述八类问题中的一项或几项,则将进行问责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扣发考核奖、书面警告、内部待岗等,严重的则将责令辞职或免职,或是限期调离,甚至予以辞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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