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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让浦江县院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作者:浦 剑  时间:2008-06-17  新闻来源: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近年来,浦江县院切实采取直通、沟通、变通三项措施,涉检信访总量下降,重复访、非正常访明显减少,中央、省、市交办、督办案件杜绝,实现了进京零上访目标。2006年被金华市院评为“涉检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在全市信访工作中位列第二名。
  “直通”。控申部门根据信访事由和信访人员要求,确定具体接待时间和接待人员,并及时通知负责接待的办案人员或领导,做到谁接待、谁答复、谁息访,使信访渠道上下直通,信访人与办案人或领导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如20余名浦江汽车站车辆营运承包人来我院举报汽车站领导贪污私分汽车规费时,检察长亲自接待,并当场决定对举报情况进行初查,查清事实后,检察长亲自反馈,做好息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沟通”。对牵涉多单位的疑难涉检信访案件,特别是案结事未了,结案不息诉,去省进京非正常访案件,由该院沟通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息访对策、共同接待上访群众、共同解决信访问题。2006年,由该院息访的12件“进京去省”信访案中,其中11件是由检察院沟通其他单位联合接待调处息访的。如涉及公、检、法三家单位的黄某上访案,通过三个单位联合接访、集中研究、分头落实,最终将该上访老户案息访。
  “变通”。针对诉求合理,但缺乏政策依据,或适用法律准确,但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瑕疵的重复信访案,采取一案一策、以法服人、经济补偿等措施适时变通处理,从而息诉罢访。如张某因其丈夫被他人打伤致残,不服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和法院判决,多次进京上访。该院了解到张某家庭生活水平较差,心里不平衡等状况,及时向县信访局提议,组织有关部门对该上访案予以变通处理,在城区范围免费安排一个香烟摊给张某经营,以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张某遂同意息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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