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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廉政监督意见书促干警规范执法
作者:曹仙菊 褚建华  时间:2008-06-26  新闻来源:天台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公正、规范执法,近日天台县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廉政监督意见书》,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该意见书,以便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是否秉公办案、公正执法等问题通过意见书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向院纪检组、监察室反馈。这是该院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新举措。
  《意见书》的正面写明了该院印发该书的出发点,即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廉洁、公正、规范执法,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的醒目位置公布了当事人反映执法情况的途径。《意见书》背面以列表形式公布了当事人可以反映的具体问题。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完善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只有自身做到廉洁、公正、规范执法,才能取信于民,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为此,天台县院高度重视队伍廉政建设,采取上廉政教育课、组织廉政演讲比赛、播放警示教育录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同时,该院建立检察机关自身的惩防体系,实行“惩防并举”,并分解落实到人。纪检监察部门还通过对干警执法、执纪、日常生活等多方面不定期地检务督察,时刻提醒干警保持自身廉洁。该意见书将在今年的举报宣传周上向广大群众分发,以此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者接受监督的观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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