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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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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廉政监督意见书促干警规范执法
作者:曹仙菊 褚建华 时间:2008-06-26 新闻来源:天台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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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公正、规范执法,近日天台县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廉政监督意见书》,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该意见书,以便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是否秉公办案、公正执法等问题通过意见书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向院纪检组、监察室反馈。这是该院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新举措。
《意见书》的正面写明了该院印发该书的出发点,即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廉洁、公正、规范执法,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的醒目位置公布了当事人反映执法情况的途径。《意见书》背面以列表形式公布了当事人可以反映的具体问题。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完善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只有自身做到廉洁、公正、规范执法,才能取信于民,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为此,天台县院高度重视队伍廉政建设,采取上廉政教育课、组织廉政演讲比赛、播放警示教育录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同时,该院建立检察机关自身的惩防体系,实行“惩防并举”,并分解落实到人。纪检监察部门还通过对干警执法、执纪、日常生活等多方面不定期地检务督察,时刻提醒干警保持自身廉洁。该意见书将在今年的举报宣传周上向广大群众分发,以此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者接受监督的观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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