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推出新闻发言人制度、先进激励机制、兼职通讯员队伍等新举措,要求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应在一楼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两年内全部建成检察院互联网站、积极尝试制作检察影视专题片、加强“双先”宣传等,这是10月24日杭州市检察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决定》的内容。 《决定》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着眼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突出宣传的重点和对象,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与诉讼民主,将检察宣传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实现检察宣传和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突出对检察工作经验和成绩、对检察改革和创新的宣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