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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反腐路 一首正气歌
作者:吴倩颖  时间:2008-10-21  新闻来源:长兴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他刚柔并济;翻阅帐目的时候,他有着鹰一般的犀利眼神;思考案情的时候,他如老僧入定;和同事们一起的时候,他让人感到如沐春风。他,就是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于芳龙。
  1993年,30岁的于芳龙来到长兴县检察院工作。十五年的检察工作,其中有十年就是在反贪战线上度过的。回首整整十年反贪一线的拼搏,于芳龙做出了杰出的工作成绩,多次获得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他每年参与查办和主办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没有一件无罪判决的错案,为长兴县检察院的反贪工作打下了赫赫声威。

  “反贪要么不办案,要办就要办成铁案”

  于芳龙挚爱着他的工作岗位。在他的桌头,法律书籍总是堆积如山,他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办案的成功得失。十几年如一日,刻苦钻研的精神筑就了他过硬的业务本领。工作中,他敢办案、能办案,尤其是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善于动脑筋,把案件办成“铁案”,被领导称为“工作压得上去,素质放得下心”的好干警。
  2006年下半年,他主持查办了长兴县和平镇原党委副书记王庚强受贿案。这是一件现职领导受贿案,群众非常关注。在案件一度无法深挖的情况下,他充分发挥自身特长,敏锐地洞察通话数字记录,缜密地分析逻辑推理,带领办案组细挖排摸,透过现象抓本质,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调查取证,最终一举突破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2007年初,他开始全面主持反贪局工作。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从案件线索的筛选到线索的初查,从案件立案、侦查方案和侦查终结报告的制定,他都认真把关,所查办的案件均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做到件件质量过硬,案案经得起历史检验,杜绝了冤假错案。不仅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而且在社会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形象,维护了党的威信和法律的尊严。2007年以来,在他的带领下,反贪局立案31件31人,其中大要案23件23人。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四百多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职务犯罪,维护了长兴县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并在全省同类检察机关反贪业务考核中名列前矛。

  “我是局长,当然要冲在最前面”

  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都会有一定的风险。每一次研究案情开会时,于芳龙在最后总是说:“大家只管放手去办案,只要我们严格执法了,有什么风险我来承担”。同事们每次听到,心里都会感到温暖。反贪工作通宵达旦加班是常事,于芳龙从不因自己是局长就搞特殊,案子一办起来他就一马当先加班加点,工作一忙就接连好几天不休息。
  今年7月,长兴县人民医院受贿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接受讯问后,态度恶劣,气焰嚣张。于芳龙果断地决定将他异地关押,并且每一天都根据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所表现出的心理状态来制定审讯方案,运用心理战术,攻破他的思想防线。就这样他带领几名干警连续在外地奋战了七天七夜,这是一场面对面的心理战,也是一场比意志、比智慧的战斗。在这场战斗中能否取胜,关键在于能不能抓住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从而击溃其心理防线。最终犯罪嫌疑人在于芳龙面前缴了械,承认了全部受贿犯罪事实。诸如此类的事情多不胜举。凡是案件出现了复杂情况,于芳龙总是亲自带领着同事们千里取证,山东、深圳、上海、江苏,都留下了他不辞辛苦的足迹。常年没有生活规律的工作,让他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可是他从来没有向领导和同事们讲过。直到单位里在2007年进行体检后,他的病情才“穿邦”了。同事们劝他在今后的加班中早点休息,他却总是微笑着说:“小问题,没关系,没关系。”说过之后,依然埋头苦干。

  “改变侦查模式,工作重心前移”

  2007年初,他在开始主持反贪局工作时,就向院领导和同事们这样承诺。
  近年来,“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少”一直是困扰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难题。于芳龙在上任后,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收集各类侦查方面的业务资料,持续研究新形势下反贪侦查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为了加强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与管理,他在局里抽人专门成立了情报信息组,对情报信息进行科学管理和认真分析。2007年6月,在高检院部署的查处商业贿赂的专项活动中,于芳龙精心组织指挥了长兴县人民医院职务犯罪窝案线索的初查活动。至此,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他的策划下有序地开始了。在医药设备采购、基建、药品回扣等领域,他带领干警们细致地进行了排摸,历时5个多月,终于确定了每个领域的突破重点。2007年12月开始行动后,长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基建办主任、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一个个应声落马,反贪局一口气在医院查办了9件受贿案,在长兴县引起了轰动,群众个个拍手称快。医院的案子刚告一段落,于芳龙得知邻县检察院对一受贿人立案侦查,而行贿人在长兴县也从事过工程建设。看似平常的一个信息,却被于芳龙敏锐地察觉到一些异常之处。他又马上带人对该线索进行初查,一个月后,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4件受贿窝案又逐一浮出了水面。2007年以来,查办窝案已逐渐成为了长兴县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长兴县水利局、长兴县人民医院、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县龙山街道新湖村……一串串窝案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取得了极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老同学,对不起了”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求我能,而求我公。这是于芳龙经常念叨的一句话,他也时常对反贪局的同事们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恪守检察官职业准则。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于芳龙的家庭条件不好,妻子是临时工,农村的父母需要他照顾,儿子也正是学业关键的时候,一家的生活重担全在他的肩上。当乡下年迈的父亲生病而需要他这个独子去照顾时,他却忙于打击医院窝案的专项斗争;当儿子要去外地求学时,他却因案件正处在攻坚阶段而无法抽身陪同前往。因此,想到家里,于芳龙内心总有一种歉疚。而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使人们越来越迷恋物质生活,于是有人劝他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现在有权就为自己办点事有什么关系呢,你可以为你老婆找个好一点的工作,或者做点生意也可以啊。于芳龙是这样回答的:“别人怎么想的我改变不了,但我是一名检察官,一名党员,而且在反贪岗位,必须做到清正廉洁。”
  自他担任反贪局局长以来,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平日经常有找他求情说情的,有请他吃喝玩耍的,有偷偷上门送钱塞物的,也不乏扬言要对他进行打击报复的,威胁利诱花样百出。对这些,于芳龙自有他的应对之法。对说情送礼的,他一概谢绝,油盐不进;对威胁报复的,他一笑置之,淡定自若。2008年7月,在查办长兴县龙山街道新湖村贪污窝案中,他多年的老同学、村书记郭某涉嫌犯罪。在案件立案侦查以后,郭某的家人、很多同学都纷沓而来。“于局长,在郭某的案子上能不能放一马啊”、“芳龙,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连老同学都抓啊”……面对这些,于芳龙只说了一句:“对不起,其他的忙我可以帮,但案子上的事我真的无能为力。”可想而知,于芳龙内心是苦恼的,但是在公正和情感之间,他别无选择。他说:“办案子,就必须公正,不徇私情,既然干了反贪工作,只能作出一些牺牲”。在于芳龙的带领下,检察官们纪律严明,心情舒畅,反贪局也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坚强集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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