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名法律硕士,是一名在舟山市检察系统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公诉人,是一个优秀公诉团队的领头人,是一个7岁男孩的“不称职”妈妈,是一位全区“十大杰出青年”……她的身上,凝聚着无数检察官追求正义、忠于法律、勤于修业的优秀品质。她就是今年33岁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刘碧波,一朵开放在检察战线的铿锵玫瑰,一朵在坚守正义中绽放美丽的动人花朵。
在罪与非罪之间,她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刘碧波进入检察机关工作至今不过12年的时间。这12个春秋,刘碧波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业绩:两次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浙江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女检察官”称号;被普陀区妇联评为区级“三八”红旗手;在第三届“普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中勇拔头筹,在百名评委公开打分中名列第一;28岁担任公诉科长,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公诉科科长;日前又荣获“浙江省第八届优秀公诉人”称号。刘碧波的成功,绝非偶然,正是她多年来兢兢业业,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进取精神,使她取得了如此成绩。 接触过刘碧波的人都折服于她对工作的细致入微。一起发生在普陀区六横岛的诈骗案,赃物是一条金项链。刘碧波翻阅案卷时发现,侦查机关认定的案值是4000多元,但被害人自述购买时只花了3600多元。怎么被害人报价反而低了?细心的刘碧波立刻盯上了这一反常现象。她又一次仔细地梳理案卷中的证据,原来侦查机关认定的案值是根据物价部门的黄金报价和金项链的重量而定,没有考虑金项链的成色问题。 4000元和3600元,虽然只有区区三四百元的差别,却是关系着罪与非罪的天堑。刘碧波不敢大意,她委托当地派出所调来了那条已经发还被害人的金项链,跑到银行,找专业人员核定项链成色,然后又跑到物价所,调阅国家黄金定价档案,确定案发日黄金价格。就在物价所,刘碧波找到了答案,原来刚好当时黄金有次调价,调价前后那条金项链的价格差了不少,再加上成色部分的差价。最终,案值从原来认定的4000元多元降到了立案标准4000元以下,一起险些造成的错案被成功地挽救回来。 “罪与非罪的界限,在我们的工作中,显得特别重要。该坐牢的犯罪分子,一个也不能让他跑了,不该坐牢的公民,我们也不能让他受到错误的惩罚。金项链一案给我留下太深的感触,也留下一条工作经验:刚好踩线(罪与非罪界限)的案子一定要小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数以千计的案件从我手中过,每当有踩线案子的时候,我都特别地留了一个心眼,把案卷看得再仔细一点,调查取证的工作做得再细、再深一点。不办错案是我们检察机关铁的原则。” 实事求是地说,这个原则,对象刘碧波这样在基层工作的检察官们来说,实在太重要。甭看这种踩线案件案值小,但这正是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特点,大案不多,经手处理的大多是小案。如果轻视小案,就很有可能犯大错。而搞错了罪与非罪,那肯定是不可饶恕的大错。“12壶柴油有多重”,这起被《检察日报》和《浙江日报》关注的小案,正是在刘碧波带领下的普陀检察院公诉团队努力下,又一次“起死回生”。2006年2月之前,浙江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2005年底,侦查机关送来了一件盗窃12壶柴油的案件,普陀检察院公诉科承办人在查看案卷时,发现案值认定上有问题,12壶柴油的重量计算上简单地将1升柴油认定为1公斤。刘碧波复查后,果断要求做侦查试验。最后将1000多元的案值降低到900多元,侦查机关撤销了该案。
对待他人时,她刚中带柔、充满人情
带刺的玫瑰,却是人们最喜爱的花朵之一。刘碧波在法庭上凛然正气,慷慨陈辞,是一柄代表国家法律威严的正义之剑。高超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业务素养,使她处理起庭审过程的突发情况来,临危不乱,沉着机敏,院里同事对她这一手都赞不绝口。 出庭公诉普陀区水利局原副局长方某受贿一案时,一名行贿人当庭翻供,说自己对送钱的事情记不得了。一时满庭旁听者无不哗然,所有的目光都紧盯着公诉人。刘碧波不慌不忙,沉着应对:“法庭所作的证词必须肯定明确,模糊语言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记不得从语义上解释可以理解两种意思,一是事情发生过,但由于证人主观原因,因为记忆问题而回忆不起来。二是根本就没有发生这件事。证人所说的记不得究竟是属于哪种情形?”当时行贿人听了后就开始支支唔唔了,刘碧波又接上去发问“如果没有发生过送钱这件事,你为什么在侦查阶段对这个事情讲得这么明白,送钱的细节回忆得这么清楚?”面对刘碧波凌厉的语锋,证人在证人席上顿时大汗淋漓,最后只能苍白无力地说:“我刚刚生了一场病,现在记忆力有点不好。我过去讲的是对的。” 把数以百计的犯罪者送上法庭,自然有人对刘碧波恨之入骨。但让刘碧波自己都觉得意外的是,居然有不少她亲手送进监狱的被告人在背后异口同声说她的好:“那个带眼镜、脸胖胖的女公诉人,讲话倒是蛮有道理,一是一,二是二,说得我没话讲了。”熟悉刘碧波的人都说,这个我们相信,小刘这个人待人确实好,对任何人都客客气气,特别尊重人。 在刘碧波的带领下,普陀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们,不管是对犯了罪的被告人,还是找上门的当事人,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一名在普陀区犯了盗窃罪的云南籍民工,刚从看守所出来,就带着老婆孩子,来到普陀检察院,说非要给公诉科的好人们磕个头,感谢她们对娘俩的关心。原来当初在审查起诉阶段,那名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带着两名年幼的儿女找到检察院询问案情时,公诉科的同志了解到他们一家老小的生活全靠该民工支撑,那名民工因犯罪被关押后,他的妻子儿女在这边人生地不熟,生活失去了着落,十分窘迫,年幼的孩子又体弱多病时,公诉科的同志纷纷伸出了热情的双手,有人帮着张罗饭菜,有人帮着购买回家的车船票,有人掏出口袋中百元大钞直接递到这名民工妻子手上……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刘碧波的好学是全院有名的。进检察院之初,各种事务性工作总是抢着干。“我是在偷手艺。”没事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坐在庭下,旁听“师傅们”的开庭。工作再忙,也不忘钻研学习。一篇篇高质量的论文在一个个夜晚里成文,她还攻读了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顺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扎实的基础,细致的工作作风,刘碧波从检12年,经她审查、审批过的案件达3000余件,没出过一件错案。 刘碧波是一名优秀的带头人,在她的带领下,普陀检察院公诉科荣誉不断:全市检察系统岗位练兵先进集体、全市公诉人辩论赛团体第一名、全市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先进集体、去年的全市检察系统公诉新人辩论赛包揽前三名、今年全市优秀公诉人评比第一、第三名又出自这个集体,以及连续多年的院先进集体,为这个老先进集体增添了新的光彩。 刘碧波还是一位积极的社会工作者,普法宣传的各种场所,总是能见到她的身影,听到她的演说;在庄严的普陀区“两会”会场,区政协委员刘碧波提交的各种提案、信息总是那么令人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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