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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作者:杨晓东  时间:2008-11-05  新闻来源: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今年以来,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以新大楼搬迁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刻理解、把握检察文化内涵,通过无形的、有形的文化滋养,提升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步伐取得初步的成绩。
  培育精神文化,提升思想品位
  进入武义县检察院大楼,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楼大厅“勤学敬业、务实创新、执法为民、团结奋进”十六字院训,彰显出今天的武检精神。该院注重培育有检察特色的精神文化,包括培养“忠诚、敬业、自强、严明”的操守,树立“为干警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和谐,为社会维护正义”的理念,打造“人人可成才、人人有专长、人人是人才”的环境,形成“今日事今日办,马上办,办就办好”的作风,培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念等,使“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处(科)室,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经成为该院干警的自觉行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生活情趣和高尚道德情操,通过演讲会、专题讲座、文艺晚会、经典歌曲合唱、红色旅游以及各种竞赛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的精神文化素养。通过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生活,提升干警的文化品位。
  建设制度文化,细化每个细节
  结合逐步深入的规范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理念,实行无缝隙、无缺陷管理,把各项工作做透、做细、做到位。温馨的提示、关怀式的告诫将文化融入制度,增加制度的亲和力,使干警由被动服从变为主动执行。工作讲规范、办案讲程序。制订《检察干警文明礼仪规范》,从言行举止、着装仪表、信访接待、办公办案到办公环境等多方面进行礼仪规范,推行在机关讲普通话,禁止干警中午饮酒和衣着不整,倡导干警言谈举止、穿着打扮等外在形象得体,加强检容检风督察。通过制度,把无形的抽象概念化为有形的具体规范。
  打造环境文化,于无声中润物
  该院依托新落成的检察大楼,把环境文化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3万元建设了院史荣誉室、文化长廊、法律通道,一批具有检察内涵的书法、美术、篆刻等作品悬挂于各个场所。透过检察院史荣誉室,向干警了解武义检察院的历史,领会和学习历代武检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通过检察荣誉榜,让全院干警以此为荣、引以为豪,进一步激发争先创优、不断进取的激情;法律通道的一句句法律格言警句,蕴含和透射出古今中外东西方法律文化的理念和精神,陶冶着干警的职业情操。通过营造具有检察特色的文化环境,对干警的心灵起着“润物无声”的作用。
  倡导行为文化,精神外化于行
  倡导“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的理念,表彰先进、典型引路,使行为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比学赶超活动,激发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自豪感。学习八荣八耻、武义市民守则等文明规范,对全体干警日常行为时时进行提醒和教育,通过日积月累,不断提高文明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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