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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选”贤才为基层
作者:欧阳晶  时间:2008-06-10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据《检察日报》报道 为切实解决基层检察院人才“断档”问题,江西省检察院再度“出招”,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海选”,为基层检察院招录193名检察辅助人员。这是6月4日记者从该院人事部门获悉的消息。

  根据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证,或已经取得或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法学(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受性别及地域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两项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据透露,笔试统一于6月29日上午在该省南昌市举行,入围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以1:2的比例确定。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届时将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调剂。参加体检和考核的对象,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录用的人员也将按照这一顺序,依次自愿选择所考录的检察院,被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最低工作期限不少于五年。

  据了解,该省检察院针对基层院高素质法律人才严重短缺的实际,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为该省基层院招录了400名法律本科以上大学生,使得基层检察人员中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法律本科的比例从2002年的7.6%上升到15%。(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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