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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提出固本强基措施推进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的基层院建设工作
作者:省 院  时间:2008-06-16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检察院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提出固本强基六大目标、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我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基层院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切实担负首要政治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公正为民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重要保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以“创新强检、公正为民”为主线,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基本目标,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省检察院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六大目标:一是以深入贯彻中央《决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整体功能和创新强检的能力;二是以执法规范化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信力;三是以队伍专业化为方向,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检察官的整体素质;四是以管理科学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能;五是以信息化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保障现代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创新发展的物质保障水平;六是以争先创优活动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形象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为了确保“六大目标”的落实,省检察院研究采取四项主要措施:一是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基层院建设的重点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今年作为“执法规范化攻坚年”。全面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明确提出执法规范化的七条基本标准,把认真贯彻执行《浙江检察工作规范》、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建立健全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重点,以执法规范化带动基层院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级院加强基层院建设的积极性。省检察院认真总结以往考评办法的成绩和不足,学习借鉴外省和兄弟部门考评工作的经验,针对检察工作的实际,对考评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了对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对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内设部门综合考评的办法。突出对检察机关重点工作的考核,对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对工作创新和规范的考核,体现了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基层院实行分类考评的方法,有利于全面竞争,普遍激励,调动所有检察院争先创优的积极性。通过整合完善检察工作考评体系,形成上下一体、三级联动,普遍激励,争先创优的考评模式。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要求省、市院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一到两个基层院作为工作联系点,实行面对面的具体领导。省、市院内设主要职能部门也要确定一个基层院作为联系点,加强对口指导,切实把工作重点向基层转移。省院党组成员已明确落实了14个基层院联系点。四是继续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强化先进检察院的示范作用,完善重点帮促制度,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均衡发展。省院根据近五年基层院建设的发展状况,重新确定了16个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充分发挥示范院对全省基层检察院的示范辐射作用,同时建立完善对工作相对后进的基层院和业务、队伍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基层院的帮促制度,积极探索先进模范检察院与相对后进检察院的结对帮扶制度,实现共同进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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