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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部署
作者:省 院  时间:2008-07-15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 7月4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中政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部署。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作了讲话。全省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云龙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今年3月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进展情况,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并提出了全省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延长至明年上半年后,有关阶段性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具体意见。
  陈云龙根据中政委专题研讨班精神和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讲话精神,增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省检察机关要在7月底以前将周永康同志在中政委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全体检察干警。要把周永康同志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教材,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向纵深发展。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统一对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要进一步做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对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省院将在7月底8月初举办市院检察长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同时在省院举办的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班、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政治部(处)主任培训班、新进人员培训班以及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班上,把大学习大讨论作为重要内容,不仅要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讲话精神,而且要结合工作、办案实际,深入研究探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时期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澄清各种模糊认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类集中教育培训和以会代训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对新任领导干部、新招录人员和办案一线干警的教育培训。
  三要紧密结合浙江检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推动浙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各级检察院要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围绕高检院确定的十个重大问题和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十个方面共性问题,紧密结合浙江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三个专题讨论:一是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化、目标化,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如何坚持以执法规范化为重点,推进检察基础工作;三是如何以创新强检、公正为民为主线,推进浙江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陈云龙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学在前头,讨论到深处,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带头联系实际,带头澄清模糊认识,还要以党课、论坛等形式向广大干警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时期政法工作指导思想,帮助广大干警加深理解。要丰富讨论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以案析理、网上论坛、演讲、征文比赛、座谈交流等活动。要确保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贴近干警思想实际,鼓励讲真话,提倡思想交锋,防止空对空。要把讨论的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边讨论边实践,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讨论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在学习讨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学习讨论氛围。要把大学习大讨论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以学习讨论的成果促进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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