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5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一起聚众斗殴案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改变一审法院对该案6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的定性,维持开化县检察院对该案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指控,分别判处6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这是开化县检察院狠抓办案质量取得的一个成果。
在今年开展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开化县检察院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深化对推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以此作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切入点,明确以抓学习讨论促队伍素质、抓规范执法促办案质量的,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落实到强化办案质量中。他们一方面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重大疑难复杂及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个案点评,对主诉检察官办案质量实行季度考核监督,实施检委会或检察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三级联审”案件质量把关制度,开展法律文书制作评比、案件质量检查点评和案件说理情况评审;另一方面建立检察长督办令制度,对涉及办案时效、办案质量等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长督办令形式进行提醒、督办,已对5起存有不规范现象的案件进行督办。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检委会的决策把关及业务指导,通过讨论,集体把关,防止案件定性等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充分发挥检委会专职委员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优势,明确检委会专职委员对业务部门的辅导、个案分析点评和出庭示范制度,促进办案工作。同时,他们还加强对干警岗位素质培训,引导干警树立“精致化业务”理念,营造出检察机关“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学习氛围,进而带动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今年以来,开化县检察院起诉的案件,法院有罪判决率达百分之百,立案查办的13起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件件质量过硬,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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