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天煜事迹
作者:徐云丽 发布日期:2008-12-22 09:48 新闻来源: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不懈追求司法创新的“学者”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天煜

  温文尔雅,架一副金属框眼镜,活脱脱一个典型的学者文人,很多人都称张天煜“学者检察官”。然而身材瘦弱的他,每年要审核近2000件案件。据统计,瑞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干警人均年办案200多件,这一数字是全省的两倍多,是全国的四倍多。这些案件在张天煜的审核下,至今无一错案。
  1992年,从浙江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后,张天煜就进入了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工作。2003年1月,张天煜调任侦查监督科担任副科长一职,同年6月开始负责科室工作。近四年来,在他的带领下,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连续4年取得全省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也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温州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等,并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7年12月,在首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竞赛活动中,荣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
  勇做工作的创新者

  创新是张天煜工作的源泉与动力。案多人少曾是瑞安市检察院面临的办案“瓶颈”。为破解这一难题,张天煜多年来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新的办案方式、新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案件审查时间只有7天,还要进行全程监督侦查活动。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张天煜在温州市侦查监督系统范围内,率先推行法律文书简化改革,对一些简单案件试行法律文书简易化制作,缩减不必要的办案环节,确保时间和精力办理疑案、要案。经过简化,一般批捕案件,两个工作日就可以审结,所有适用简化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均在3个工作日内审结案件,一篇文书从原来动辄6页以上的文字量,可简化到两三页,使办案人员从繁琐的文字中解脱出来。
  张天煜还尝试在批捕环节推行分类办案机制,将批捕案件分为“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涉毒犯罪”八大类,然后根据办案同志的不同特点分类办理,达到案件效率和质量的“双赢”。分类办案机制整合盘活了有限的办案资源,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办案周期长、时效慢、质量不高的问题,提高了打击犯罪的“精确度”。这一做法得到省院的肯定,并在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作为经验介绍推广。
  为进一步规范批捕工作机制,张天煜还建立了案件咨询制度和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制度,使审查批捕案件在捕前、捕中、捕后等各项工作环节有效的监督,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准确履行。他还在温州检察系统率先进行了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的监督,通过对刑拘释放人员的专项检查、刑拘新进人员的谈话以及案件咨询等举措,取得了立案监督的新突破。

  敢对错误拘留说“不”

  在长期的侦监工作中,细心的张天煜发现,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自行执行,在程序上缺少外部制约机制,从而使这一强制措施被排除在法律监督之外,容易被当作地方保护、部门保护、非法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的手段,严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有违公平正义。
  于是,张天煜在侦监工作中率先提出了刑事拘留监督制度,该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瑞安市院也被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自去年7月份以来,该院已纠正刑事拘留不当、违法撤销拘留案件15起,释放13人,重新立案5人,有力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   
  2008年5月,夏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但他认为自己没有指使和带领其他人妨碍公务,还不至于要被刑拘。于是,他向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提出了异议。
  张天煜接到反映情况后,按照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规定的刑事拘留监督实施方案进行了调卷审查,发现虽然夏某本人妨害公务的事实存在,但对他人妨害公务行为既没有指使授意,也没有提供帮助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该检察院依法向瑞安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瑞安市公安局立即释放了夏某并撤销对夏的刑事追究。事实证明,刑事拘留受检察院监督这一新制度,对于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也大有好处。实行刑事拘留监督制度后,不仅防止了一些错误拘留案件的发生,也杜绝了一些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错误释放的情况。

  同事心中的“活法典”

  2004年,在审查陈某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时,侦查机关在考虑以什么罪名提请逮捕时犯了难,因为当时对此类案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对此案的法律定性,在当时有很大的争议和分歧。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将此案提请逮捕前,专门请张天煜一起探讨此案的定性问题,张天煜查阅了大量的法律资料后,引导侦查机关以非法行医罪提请逮捕,最终使此案得以顺利移送起诉并得到法院的支持,涉案人员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张天煜还就此案的适用法律问题写出前瞻性的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一个月后,省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法律解释,为准确、有力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瑞安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朱瑞飞说:“我们与张天煜的工作接触频繁,大家都说他业务知识全面,是一部‘活法典’。”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张天煜时刻不忘充电,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从中总结提炼办案经验。不少同事遇到一些吃不准的疑难案件,总喜欢找张天煜来帮忙。在同事们的心目中,张天煜就是审查批捕办案的“业务指导书”。

  有“人情味”的执法者

  虞可伟曾是张天煜的入门师傅,他眼里的徒弟可用“内秀”二字来形容:“平时话不多,但想法很活跃。非常注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是人性化地去理解法律条文,对待外来务工者,充满人情味。”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前往瑞安打工,外来人员犯罪的案件也逐渐增多。由于外来人员流动性大,落实帮教不容易,检察机关以往通常采用“够罪即捕”的做法。如何让外来人员也享受到法律“同城待遇”?张天煜苦思冥想。最终,他推出了“外来人员轻微刑事案件不捕机制”,让外来人员真正享受到了刑事司法的“同城待遇”。
  2006年,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盗窃2000元被拘留,进入逮捕环节时,张天煜认为,犯罪情节轻的,尽量给予取保候审。但这位外来人员的家人、朋友等都不在瑞安,没人为他担保。张天煜找了很多人,最后找到了此人的老板,说服他为这位外来人员担保。
  2007年,瑞安检察院共对27名外来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不捕决定,占有罪不捕总数的42.8%,有力地维护了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事业为重轻亲情

  面对侦查监督科案多人少的工作“瓶颈”,张天煜却是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他每天少则要审核五六个批捕案件,多则十几个案子,案件多的时候,加班加点已是家常便饭。每年的大年三十,别人都忙着回家过年了,但对他来说,这一天却是他一年中工作最繁重的时刻,因为公安机关递交过来的案件,必须在7日内审结,考虑到同事们回家团聚的急切心情,连续四年除夕,他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由于科长的身体力行,侦监科干警平时加班加点是常事,科里同事关系非常融洽。
  张天煜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一家三口幸福美满,但他少有时间陪伴妻子和儿子。因为忙于工作,张天煜坦言自己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由于平时甚少做家务,他连洗衣机都不会用。每天换穿的衣服都是妻子陈丹为他准备好的。陈丹说,丈夫一年接儿子放学不超过4次,家里装修时他也一点都没帮上忙。有一次,他结束了手头的案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接儿子放学了,再看看时间还来得及,就来到幼儿园。这个惊喜使儿子兴奋不已,他拉着张天煜的手渴盼地问:“爸爸,能不能天天来接我放学啊?”接儿子放学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对张天煜来说却成为一种奢望。特别是2006年8月,案件多、人员少,张天煜带领全科干警加班加点、不顾疲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2件,这相当于周边洞头、泰顺等县检察院一年的工作量。
  忙碌的张天煜几乎没有什么空闲时间,但是,他一旦有空闲,他都用来陪伴妻儿,以弥补内心的愧疚。
  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张天煜失去了很多,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在他的心中,检察事业同生命一样珍贵,他热爱这份有意义又颇具挑战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岁月里,他还将殚精竭虑、奋力争先,用拼搏铸造人生,让奉献成就事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