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和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下面我结合检察队伍建设和个人工作实践,谈谈我对检察政治工作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粗浅认识。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关系到检察工作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事业,就必须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有的同志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该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事,与我们检察机关似乎关系不大。我认为这种认识是肤浅的认识,是短视的认识。实际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也正是科学发展观与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能最密切相关的内容。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无论从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利益来说,还是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言,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转变和统一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执法思想和理念,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检察机关才能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才能围绕科学发展解放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才能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原来自己在理论学习方面不足,认识比较肤浅。通过学习感到差距很大,特别是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使我认识到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句话是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集中概括,进一步揭示了它们之间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系统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发展动力以及发展布局、发展战略、发展道路的认识,赋予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表明了党在推进马克思中国化方面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科学发展观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理论指南。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坚持,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好实践。认真领会和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对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确保检察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走在前列,更好地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用发展的观点,前进的眼光和更新的理念来审视检察工作。通过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增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政治素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工作中才能有创新意识。
二、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自身修养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干警。作为一名检察干部,一定要注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紧扣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着眼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转化为服务开化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行动,结合近三年的政工工作经历,我觉得要想做一名合格的政工干部,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加强政治修养。一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坚定信念,要有坚定的信仰,科学地对待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二是要有政治敏感性。要始终坚持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检察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对于政治工作者而言,就是要具备政治敏感,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做个有心人,对党报党刊中的时评政论多留心、多体会,对于各类上级文件首先用政治的眼光审视,做到领会精神抓实质,贯彻意见不走样,保证队伍的排头兵始终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三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不仅指检察机关,而且包括检察机关的每一个人。《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检察官个人具有超越党的优越性,对这里的“独立”,要和“党的领导”做辨证理解,因为我们的检察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下运行,因此,我们有十足的理由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承担队伍建设和干警思想教育工作的政工干部,自己首先应该把握这一点,对党的方针、政策带头贯彻,对领导的安排、决策坚决服从,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主动请示汇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其他干警做好表率。
——提升道德素质。具备社会公德就是要求我们检察政工干部“执法守法、知荣知耻”,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是否符合群众的正义要求。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除了遵守本职工作的各项规定外,还要以《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标准要求自己,要把自己看作检察官队伍的一员,把忠于法律、崇尚法治的精神理念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
——增强从业素质。从事任何工作,业务素质都是基本要求,政工干部也不例外。首先要有组织、协调能力。作为检察机关的综合部门之一,政工干部每天都要和党委、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打交道。其次要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政工干部是院情动态和政治信息的传递者,很多工作都要借助于文字载体。有人说“文如其人”,这句话有一定的合理成分,文字材料质量的高低,有时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单位工作情况的好坏。因此,做好文章、写好材料是对政工干部的硬性要求。再次要有学习创新能力。创新的源动能来自于学习,勤于学习,不仅时代进步的要求,更是增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前提。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广泛应用使得“知识爆炸”的神话变成了现实,检察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绩效考评等均离不开网络的支撑,因而提高甄别和有效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学习和大胆创新的能力显得非常必要。
三、坚持联系实际,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推动队伍建设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还在于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查出自身不足,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确保取得实效,推动检察工作更好更新发展。在全部检察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作为从事政工工作的一名检察人员,就要立足岗位,扎实履行职责,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开展好全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抓队伍学习教育中坚持从实际出发,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通过抓自身促队伍,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为谁服务的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大局意识。正确定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检察机关的特殊功能,更新执法观念,找准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坚持把维护稳定和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任务,遵循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原则,通过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实现“风清气正”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全面发展,回应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与新要求。二是责任意识。以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为动力,以贯彻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抓手,着重加强检察机关的人民性教育,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要通过活动找准检察机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其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这是解决检察队伍如何适应、面对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的重要问题。三是发展意识。全面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着重查找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队伍素质、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真正使有罪的人受到追究,无罪的人受到保护,切实保护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四是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和体现到实际执法中去,在检察工作中体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加大业务队伍建设力度,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定纷止争、理顺情绪工作,有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体现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法律属性的统一,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