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几点思考
作者:焦新祥 发布日期:2010-12-08 16:45 浏览次数:
 

今年4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把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推向了新的高度。通过学习,结合实践,谈一下个人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与意义

检察职业是社会诸多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与重要性,表现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检察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各种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当遵守的规范和行为准则。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检察机关的永恒主题,更是检察人员的天职。

具体分析,“忠诚”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石,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是每个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只有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才可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是司法活动的基本价值追求,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法律人所应有的基本理念,也是国家和公民对检察官的基本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执法不公就会使法律失去尊严。“清廉”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职业本色,是检察官职业道德价值的核心,只有秉持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才有可能不以权谋私,忠实履行检察官的职责。“文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高尚境界,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检察人员最根本的执法理念之一,文明执法是依法办案的升华,是时代和社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需要、新要求。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官的立身基石、处世之本。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既是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形象的客观需要,也是履行检察职责、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当前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有着较高的政治素养与以民为本的职业道德良知,有着良好的法治意识与对公平公正的执着追求。这部分检察人员能够自觉维护检察人员和检察院的良好形象,是检察机关的脊梁与中坚,其人数的多少,直接决定检察机关形象变化的趋势。

2、部分检察人员只是把从事检察工作作为养家糊口的一个途径。在利益与人情的驱使下,往往容易左右摇摆,意志不坚,难免损害检察人员清正廉洁的高大形象。

3、少数检察人员缺乏责任心与良知,以自我为中心,违法违纪,枉法办案,追求利益最大化,严重破坏检察机关形象。表现为:一是利用检察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造成执法不公;二是利用检察职权吃拿硬要造成为检不廉;三是利用检察职权耍特权,抖威风,对群众冷漠,造成检察权滥用。

(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任务落实难

近年来,市院政治部配合党组中心工作,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一系列有影响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了一些成效,但在教育的组织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时候虽然层层部署,但在贯彻执行中往往大大折扣;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硬性要求多,联系实际少;有些部门埋头于业务工作,忽视职业道德建设,主观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把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看作是“软任务”,因而满足于走过场。

(三)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调控与考核不完善

调控缺乏手段、考核缺乏硬度,无形中降低了职业道德建设的权威性与影响力,给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增加了难度。一是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工作中,常常陷入一个怪圈: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部门,由于没有及时妥善地解决实际问题,导致某些思想问题的产生与延续;而综合部门做思想工作,又往往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段与途径,最终使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缺乏约束力。职业道德教育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各部门都应切实负起责来,但操作上往往又把职业道德教育仅仅看成是综合部门的事情,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难以落实。

三、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想法

高尚的道德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得益于后天的修养。因此,全体检察人员只有加强道德修养,提升检察职业素养,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加强检察职业修养,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

一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对检察官首要的要求,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也不可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要进一步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检察官的头脑,指导我们的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高度的责任心、朴实的平常心、严谨的自律心和积极地进取心,牢记我们的崇高使命,为做好检察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尽职尽责地工作,无怨无悔地奉献。这是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二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检察官知识面,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席卷全球,科技创新一日千里,社会竞争纷繁激烈,各种矛盾层出不穷。新的时代对检察官自身的知识、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必须具有渊博的法知识和丰富的检察经验,凭精湛的办案技巧与侦查艺术,来破解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因此,坚持不懈地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使自己具有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要求。

三要培养良好品行,树立检察官的社会主义道德观。良好的品行是《检察官法》规定的作为一个检察官所必须具有的基本条件,是检察官忠实履行职责、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只有如此,才能够严格、准确、公正地执行法律,才能正确地行使检察权。因此,提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必须首先注重培养检察官的人品,重视每位检察官的道德修养建设,使其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使其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要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机制。开展检察人员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和在岗职业道德继续培训,并把职业道德培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广泛开展有利于促进培养检察人员良好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活动。通过社会考察、演讲比赛、职业道德评价等活动多种渠道,多种载体,开展多样化,寓意深刻的,有声有色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活动,以增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

五要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考评与奖惩机制。检察机关应当实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制度。考核采用个人自评、同事互评、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与年度考核奖励挂钩,并作为职务任用、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对于职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检察人员,要及时与之谈心,了解深层次原因,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进表彰机制。对道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检察人员,要进行表彰,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铿锵的誓言宣读在口,铭记在心,更要身体力行。深入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切实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我们才能无愧于人民检察官的光荣称号。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