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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一等功先进集体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在闻名遐迩的“五金之都”浙江永康,有一道闪亮的品牌,它就是在当地声誉极高的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该院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善谋实干,锐意创新。2008年以来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还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三次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等12项国家级荣誉,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20项省级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个人荣誉28人次。
“引导式”履职方式服务大局
自今年3月破土动工后,黄城里老村改造后的新农村建设已完成了内部道路以及雨污管线建设,进入定桩放样阶段。“这里将崛起一座崭新的集居住、商贸于一体的城市新社区,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样本。”黄城里村村支书林金星颇有感触地说,“13万平方米的老村能够顺利拆迁改造,除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还离不开永康检察院的引导和帮助啊!”永康检察院“引导式”履职方式服务大局,将黄城里村还地利用、旧村改造、失地农民保障三大问题捆绑解决,全程辅以法律引导、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该模式被誉为“黄城里模式”,成为浙江“三改一拆”行动的四个典范之一。
近年来,永康检察院先后出台服务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建立科室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办理涉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生产经营秩序。制定出台定点包片联系乡镇机制,针对民生领域和项目提供检察建议、法治教育、预防宣传等多项服务。
围绕市委关于新农村建设部署,永康检察院大力开展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活动,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芝英镇、龙山镇及经济开发区设立基层检察室,创新基层检察室履职方式,初步形成服务基层综治维稳的工作模式,与派出所、法庭、综治中心等实现司法服务闭环,被誉为“乡土化公诉”,在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去年4月底,永康检察院芝英辖区某工厂的两名工人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引发了一场斗殴,朱某因把王某打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该院芝英检察室介入案件办理,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发现有调解的可能,就积极联系双方以及工厂负责人,进行劝说调解,最后朱某对王某进行赔偿并当面道歉,获得了王某的原谅。永康检察院对朱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最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老虎苍蝇一起打
永康检察院积极贯彻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围绕民生关注的环保、拆迁、金融、行政服务、执法司法等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五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3件110人,渎职侵权犯罪44件57人,大案率98%。其中,近两年查处环保系统贿赂窝串案5件5人、金融领域贿赂窝串案5件5人、拆迁领域滥用职权案4件4人、执法司法领域徇私枉法案4件5人,促成相关部门加强整改,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取得较好社会效果。2013年,永康检察院围绕环保检察重点工作一举查办了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某、五中队中队长吴某、一中队中队长胡某及工作人员李某4件4人受贿窝串案,该案4名嫌疑人利用其对企业排污的监管、查处之职务便利,无视、容忍、不处罚排污超标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并从中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公务人员职务廉洁性,严重影响永康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工作。今年5月,胡某、黄某先后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七年不等,吴某和李某也相继被提起公诉。
近年来,该院在信息化建设上不懈努力,率先研发“检察办案智库”,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和全省科技强检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依托“信息智库”平台,先后查办的市建设局局长陈某等16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市教育局局长何某和中小学校长等15人受贿窝串案及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在当地引起强烈震动。收到很好的惩治和警示效应。同时,利用平台深入开展立案监督、犯罪预防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工作
“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公开公正,不仅帮我请了法援律师,还听取我的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退出听证会现场,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这样告诉办案人员。3月27日,永康市检察院在听证会议室举行了首次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就3起案件是否批准逮捕听取侦查机关、嫌疑人、辩护人的意见,最后其中一人被批准逮捕,两人被依法不捕。继逮捕案件听证式审查试验后,5月9日,永康检察院又对一起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听证式审查。会后,各方均对听证会的程序公正感到满意。在积极开展“检务公开”的同时,该院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听证式审查逮捕,听取各方意见,切实推进“阳光检察”,保障犯罪嫌疑人和信访人的权利,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执法公信力。
该院顺应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潮流”,深刻领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胆创新,强化部门联动,节前重点审查与日常审查相结合,多途径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今年春节前夕,涉嫌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终于能和妻儿一起回到老家河南。“真没想到还能回家过年!”卸下囚服的杨某一脸欢愉,与在门口等候的妻子紧紧拥抱在了一起,“永康检察院的制度真人性化。”早在2012年春节前,永康市检察院就正式启动节前案件羁押必要性集中审查工作,对在押人员有无羁押必要进行集中审查,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取保候审,让其可以回家过年。迄今为止共有45名在押人员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回家和亲人团聚。
该院自2010年开始尝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在2011年成立全国首个行政执法检察科,建议市委市府出台《永康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和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有效加强和完善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共成功监督案件41件,赢得了广大百姓的好评,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民行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吸引了全国各地人大、检察机关前来考察学习,被誉为“永康模式”。今年5月,永康检察院民行科接到群众反映有人滥伐林木严重影响了当地饮用水源水质,遂决定立案审查。经审查查明,某村李某在承包竹山后,对该林地进行滥伐,采伐面积和强度远远超过采伐许可,导致林地失去植被受雨水冲刷后大量泥水流入该区域的饮用水源,严重影响了水库水质。5月19日,在掌握充足证据后,永康市检察院对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李某滥伐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目前,林业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和启动调查程序。永康市检察院民行部门积极转变监督方式,实现了法律监督职能的转型。
检察文化打造一流队伍
该院始终坚持人才立检战略,制定出台《优秀检察人才培养办法》、《青年干警导师辅导制度》、《检委会委员跟庭监督和考评制度》,《青年干警轮岗锻炼制度》等,促进干警成才。经常开展案例评析、庭审观摩、对抗辩论等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等各级检察业务人才15人。
永康,文化底蕴雄厚,人文精神荟萃。“黄帝铸鼎,春秋铸剑,汉造弩机”、“胡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陈亮文化”都产于该地。该院正是从特有的地方文化中汲取精髓,提炼出以“鼎正一方法治”为基本内涵的“永检精神”, 特色文化“兴检”,引领永检干警奋发向上。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
永康检察院还做好内外监督“护检”。对内念好“紧箍咒”,开展检务督察, 推行网上监督,切实贯彻转变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在全国检察系统首推“廉政劝导词”,柔性引导干警形成自省自律生活态度,升华内心信仰,并印发“检察人员廉政指引”,为检察干警工作中遇到送礼、请托时给出理性柔和的处理方式和建议;对外唱好“公开经”,实行检务公开、阳光检务,建立与代表委员经常联系机制,自觉实践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工作。
成绩只代表过去,面对未来,永康检察院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