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检察院创新举报职能调整实现工作有机衔接
作者:顾志辉 发布日期:2017-04-05 10:58 新闻来源: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衢州讯 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本院工作实际,一方面紧紧抓住举报职能调整这一契机,做好职务犯罪线索的交接工作,为逐步实现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机衔接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职能转型,加强司法监督。

调整初核职能,加强与乡镇纪委的维稳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下发后,衢江区检察院对纳入初核程序但尚未结案的信访件及时终止调查。此类信访件均为村民反映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占上级拨付的涉农资金问题。该信访件如久拖不决,不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会影响当地社会稳定。为此,衢江区检察院积极联系所在乡镇,详细介绍情况,指出问题性质,并就下一步如何处理提出积极建议,保证地方的长治久安。

全面清理存查、缓查线索,认真梳理新线索,实现与监察委的无缝对接。衢江区检察院对留存举报中心的有关材料进行清理,其中没有达到立案条件的线索,但反映违纪问题的,以及尚未调查结案但有移送价值的统一打包,移交监察委处理。衢江区检察院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和整理,然后转衢江区监察委处理,同时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发挥举报中心“线索流转中心站”的作用,做好服务工作。

积极探索职能的转型,开拓检察工作的新局面。衢江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对自身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检察职能将以法律监督为主职主业。今后举报中心的职责是是承担控告、申诉、检举方面的审查、流转、反馈职能,承担检察机关接受、发现的所有涉及职务违法、违纪线索统一归口向监察委员会移交工作,同时通过举报中心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