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发布日期:2018-06-04 17:07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