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9月25日,中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在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中哲集团涉法未成年人救助基金”捐赠仪式。该捐助基金总额达300万元,用于帮扶涉法未成年人。通过该基金的运作,能够让涉法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更健康地成长。
捐赠仪式上,二名受援助对象领取了首批援助善款。小飞是其中一位。小飞的父母为了骗取他人钱财,多次带小飞乘坐三轮车,并在乘坐三轮车过程中强迫小飞跳车,以小飞假装被三轮车摔伤的方式骗取钱财。今年3月,小飞父母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同日,小飞的父亲被撤销对小飞的监护权。该案经媒体报道,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小飞监护人独自抚养小飞兄妹,生活困难,且小飞在跳车过程中造成颅脑骨折等多处伤势,治疗费用较高。此次通过“中哲集团涉法未成年人救助基金”获助1万元,代小飞来现场的小飞监护人激动地连连感谢,表明以后一定会用这笔钱好好培养孩子。
鄞州区检察院吕益军检察长表示: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目睹了许多涉法未成年人因为各种原因陷入困境,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萌生了建立涉法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对涉法困境中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念头,用救助资金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医疗、教育上的燃眉之急。为此,鄞州区检察院和区慈善总会对接后,得到了中哲集团的鼎力相助,最终设立了“中哲集团涉法未成年人救助基金”。
从2009年开始,中哲集团就在鄞州区慈善总会捐款设立冠名基金,已在慈善、扶贫、救助等方面开展了若干慈善公益项目。“设立涉法未成年人专项救助基金,旨在通过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涉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树信心、回归正途,同时也让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修复创伤。”中哲集团杨和荣董事长说。
“我们将严格按照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使用捐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吕益军检察长郑重地说。